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食品安全承诺书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对所经营的食品质量安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承诺如下:一、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取得经营资质许可、营业执照,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二、严格把好商品进货关,认真查验相关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包装标识等,确保商品和标识真实一致,并对销售的商品质量安全负责。三、销售活动中不掺杂掺假,不以假充真,不以次充好,不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不销售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其他商品。四、加强商品质量管理,定期检查待销售商品、库存商品的质量状况,及时清理过期、变质商品。五、建立执行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主动向供货商索取其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商品质量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并妥善保管。六、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如实记录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供货商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从事商品批发业务的经营者应当建立商品销售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