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监考人员职责及监考要求一、监考职责1监考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点报到,集中后领取试卷。不得随意迟到早退影响监考工作。2根据考场安排到相应的教室做好考场安排工作(把考场安排表贴在教室门口,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生应坐的顺序在黑板上)。3考试前5分钟宣读考场规则,分发试卷;检查考生是否在试卷上填写了学号、姓名、班级;并做好“考场签到表”的签名工作。4开考后半小时后,不允许考生再进入考场;开考一小时后方可提前交卷。5除答复考生对试卷中模糊不清文字提出询问外,不做其他任何解释。6. 监考老师应做好考场内巡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停留在走廊中相互聊天,禁止使用任何通讯工具。如有违反将记入个人及部门年终考评。7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监考人员情况下,监考人员要分别站位在教室前后,在不影响考生情况下,适当走动。8发现考生违纪苗头,应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者,没收其试卷,连同作弊证据一并交至考试部门,对违纪考生要按规定做好取证告知、在考场记录单和考场签到表上登记等手续。监考老师对于违记现象有不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