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工程质量监理责任书质量是工程的生命,是各级监理工作的核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为保证业主与公司质量责任合同的贯彻落实,按照公司质量保证体系中“总监理工程师应与全体监理人员分别签订工程质量责任书”的规定,公司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派遣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乙方),订立工程质量监理责任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部有关规定。 2、双方应严格遵守公司和业主签订的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文件办事。 3、双方在本项目的施工监理业务活动中,应自觉按总监办下发的监理细则的岗位职责切实履行,坚持科学、公正、诚实、平等的原则,不损坏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不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监理业务活动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提醒和纠正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不得滥用职权指示乙方不按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监理规范、程序进行现场监理。 2、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用以保证工程质量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