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省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工作技术指南(试行)2017 年 4 月目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总则 .44.1 目的任务 .44.2 调查范围与对象 .44.2.1 调查范围 .44.2.2 调查对象 .54.3 成果用途 .55 调查方法 .55.1 工作方法 .55.1.2 工作流程 .55.1.3 实施方案编制 .65.2 工作实施 .65.2.1 资料收集 .65.2.2 实地调查 .65.2.3 综合研究 .75.2.4 报告编制 .76 技术要求 .77 其他要求 .10附录 A 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编写提纲 .1
2、2附录 B 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编写提纲 .14附录 B1 文字报告 .14附录 B2 报告附图 .19附录 B3 报告附表 .19附录 B4 报告附件 .20附录 B5 报告封面、扉 页、目录 .20附录 C 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预登记 .211江苏省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工作技术指南(试行)1 适用范围本指南规定了我省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以下简称区域压矿调查)范围、 调查对象、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等,提出了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以下简称压矿调查报告)编写提纲与内容要求,适用于指导、 规范我省区域压矿调查工作开展与报告编制。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规范与
3、文件对于本指南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指南;凡是不注日期的,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指南。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区域地质图图例(GB/T 958-2015);相关单矿种勘查规范(DZ/T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DZ/T 0079-201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图件规范图式(国土资源部储量评审中心);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26号);江苏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分割报告编写技术要求(苏国土资函
4、2015427 号);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2016年11月);国务院关于将钨、锡、锑、离子型稀土 矿产列为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的通知(国发19915号);2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国土资规发20134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的通知(苏国土资函2015387号
5、);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以县(市、区)为单元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试点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6245号);江苏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开发园区等区域性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评估的通知(苏国土资发201775号)。3 术语和定义本指南采用如下术语和定义。3.1 矿 区:是指曾经开采、正在开采或准备开采的矿床及其邻近地区。就矿区的自然属性而言,是指查明的矿产资源分布地段,其范围通常为矿体在地表投影的最大范围。3.2 上表矿区:是指列入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中的矿区。凡是通过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的地热、矿泉水资源地亦视同上表矿区。3.3 矿产地:是指按矿种划分的矿产资源产出区域,一个矿种计为一个矿产
6、地。 矿产地必须满足四项基本条件:矿体有必要的探矿工程揭露控制;矿体由采样分析结果圈定;矿石质量(品位、厚度等)符合一般工业指标要求;333 及以上资源储量规模除岩金为 1 吨、砂金为 0.5 吨以上外,其他矿种要达到相应矿种小型矿床规模上限的 1/2。矿产地范围与矿区范围可能一致(只有一个矿种或同体共生有两种及3以上矿种),也可能不一致(异体共生有两种及以上矿种)。3.4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的矿种和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确定的本省优势矿产、紧缺矿产。我省压矿审批管理工作所确定的 46 种重要矿产资源如下。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的矿种有:煤、石油、油页岩、烃
7、类天然气、二氧化碳气、煤成(层)气、地 热 、放射性矿产、金、 银、铂、锰、铬、 钴、铁、 铜、 铅、锌、铝、镍、 钨、锡、锑、钼、稀土、磷、钾、硫、 锶、金刚石、铌、钽、石棉、矿泉水,计 34 种。江苏省国土资源厅确定的我省优势矿产有:水泥用灰岩、膨润土、石盐、无水芒硝、凹凸棒石粘土、金红石、石膏、熔 剂用蛇纹岩, 计 8 种;紧缺矿产有:高岭土、冶金用白云岩、陶瓷土、饰 面用大理岩,计 4 种。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对重要矿产资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5 重要 矿产资源贫乏县(市、区):是为有序推进我省县(市、区)区域压矿调查工作而设立的一个概念。是指在县(市、区)行政区划范围内,除
8、地热、 矿泉水外,已 查 明的固体重要矿产资源上表矿区2 处,且矿床规模为中型、小型。3.6 开发园区:是指我省的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特色工业园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各类开发区。3.7 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当前经济技术条件下,因建设项目或区域规划建设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情形。3.8 不可压覆:是指从矿床分布区位、规模、赋存部位、矿石质量、潜在经济价值、开发利用现状与潜力,地方经济建设与城镇发展布局重要性,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论证后,得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优先结论的,称之为 “不可压覆” ,即建设项目选址不允许涉及到矿区范围。3.9 可以
9、压覆:是指从矿床分布区位、 规模、 赋存部位、 矿石质量、潜4在经济价值、开发利用现状与潜力,地方经济建设与城镇发展布局重要性,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论证后,得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应让位于地方经济建设结论的,称之为“可以压覆”,即建设项目可以在矿区范围或涉及到矿区范围进行建设。3.10 不作压覆处理:是指建设项目选址范围虽然与矿区范围重叠或涉及到矿区范围,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与开采的,称之为“ 不作压覆处理”。4 总则4.1 目的任务区域压矿调查的主要目的: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进一步提高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效率,落实“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 益” 责任。区域
10、压矿调查的主要任务:通过资料收集和现场调查,合理确定压矿调查范围与调查对象;全面调查、摸清区域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种类、上表矿区、有效矿业权(采矿权、探矿权)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保护等规划区分布情况;分析论证各重要矿产资源上表矿区、有效矿业权和矿产资源规划区(勘查区、开发区、保护区)能否被压覆,并提出相关建议;依据相关建议,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情况,提出合理确定城市发展方向和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布局的建议;提交区域压矿调查报告。4.2 调查范围与对象4.2.1 调查范围区域压矿调查范围按省国土资源厅印发的下列三个文件之一确定:“苏国土资函 2015387 号”文确定的设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
11、城市建设用地范围;5“苏国土资发 2016245 号”文确定的重要矿产资源(除地热、矿泉水外)贫乏县(市、区)行政区域;“苏国土资发 201775 号”文确定的我省开发园区以及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4.2.2 调查对象区域压矿调查对象为“苏国土资规发20134 号” 等文件规定的我省46 种重要矿产资源的上表矿区、有效矿业权(探矿权、采矿权),以及矿产资源规划所确定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保护规划区(包括探矿权设置区划或勘查规划区块,采 矿权设置区划或开采规划区块,重要矿区保护矿区,集中开采区)。4.3 成果用途区域压矿调查报告由正文、附图、附表及附件四部分组成,是区域压矿
12、调查工作的成果。重点阐述区域内各重要矿产资源上表矿区分布、矿床特征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意义,矿业权属性,提出区内重要矿产资源能否被压覆建议等内容。经省国土资源厅组织专家审查通过的区域压矿调查报告,是落实简政放权、办 理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预登记的必备依据。5 调查方法5.1 工作方法5.1.1 技术路线以资料收集利用为主,辅于矿区野外踏勘和矿山现场调查,摸清调查区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现状,在此基础上,从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意义与前景、地方经济建设与城镇发展布局、环境保护等方面综合分析论证后,编 制相关文、图、表,提交区域 压矿调查报告。65.1.2 工作流程接受委托资料收集实施方案编制与
13、审查实地调查综合研究与报告编制报告初审省厅组织专家审查报告修改与专家组长复核提交压矿调查报告报省国土资源厅批复以及申请办理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储量预登记。5.1.3 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主要内容:项目概况(项目来源、目的任务),工作依据,调查区范围和调查对象确定,调查区地质矿产概况,工作部署(技术路线、进度安排),工作方法与技术要求,经费预算, 预 期成果,保障措施等。压矿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编写提纲详见附录 A。5.2 工作实施5.2.1 资料收集全面收集调查区内以及周边邻近的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 矿产资 源储量登记、有效矿业权资料和土地规划、城市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资料。收集与压矿
14、调查有关的政策和文件。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登记资料(上表矿区)应收集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上年度江苏省矿产资源储量统计表。矿业权资料应收集省国土资源厅矿业权登记管理系统中最新的探矿权和采矿权资料。土地、城市、矿产资源等相关规划(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应收集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的最新成果资料。矿区地质资料应重点收集:矿区名称、地理位置、上表矿区编号、矿区面积、坐标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参加资源储量估算的矿体最大投影范围拐点坐标),勘 查单位、勘查时间、勘 查阶段、完成的主要实物工作量、提7交的报告名称,矿区地质与矿体地质特征简况,报告审批/评审备案情况(时间、机关、文号及备案或批准的资源储量)等信息。5
15、.2.2 实地调查5.2.2.1 调查上表矿区调查内容包括:矿区地理位置与分布范围,矿区开发利用现状、地面建设现状(拍照)、采空区(或溶腔)分布等情况。 5.2.2.2 调查矿业权矿产勘查项目应调查了解工作进展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开采矿山应调查收集矿山开发利用情况和经济社会效益等资料。5.2.2.3 调查矿产资源规划区重点调查了解探矿权设置区划或勘查规划区块、采矿权设置区划或开采规划区块、重要 矿区保护矿区、集中开采区等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情况。5.2.3 综合研究综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调查区重要矿产资源分布、矿床特征和矿业权属性,地方经济建设与城镇发展布局及其重要性分析,重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意义与前景,重要矿产资源能否被压覆分析论证,城市发展方向和新增城市建设用地布局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有无影响及合理化建议等。5.2.4 报告编制区域压矿调查报告是由正文、附图、附表、附件等四部分组成。文、图、表应保持一致性,形成有机整体,综合反映压矿调查工作成果。附件为工作依据支撑件、承担单位业务服务能力佐证材料等。区域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调查报告编写提纲详见附录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