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邵阳学院留学生管理制度1、邵阳学院留学生教学管理制度2、邵阳学院留学生生活管理制度3、邵阳学院留学生安全管理制度邵阳学院留学生教学管理制度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有关部委联合颁发的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留学生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一、选课1、留学生注册以后,凭魏源国际学院通知到所在学院办理选课手续。各学院 发给留学生课程表和选课单,研究生须和导师一起共同商定“ 培养计 划” , 在各系 负责留学生工作的老师指导下选课。2、高级进修生可根据本人专业研究的需要,提出计划,经指导老师和所在系批准,进行专业研究及与本专业有关的科
2、研活动,科研活动结束后, 应提交总结报告。高级进修生在校期间,也可选修部分专业课。3、留学生选学课程一经确定(普通进修生及本科生选课可先试听两周),须填写选课单,本人签名后交给所在系负责留学生工作的老师,作为成 绩考核及计算学分的依据,也是开具学习证明的依据。课程一经选定就应坚持上课,否则以无故旷课论处。4、选修其他系的课程,必须由本人申请,持由本系负责留学生工作的老师签字、盖章的选课单到开课系教务办公室办理选课手续。开课系教务办公室将根据教室容量等教学条件审核办理。5、未办理选课手续随意听课者不予承认,也不准参加考试,即使参加考试也不承认其成绩。二、考试1、 学期和学年结束时,留学生 应按系
3、教学计划的规定,参加所学各门课程的考试或考察。2、留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或补考时,必须向所在系申请缓考,否则以旷考论。3、考试时应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作弊。 违规者,该门课为零分,不授予学位。4、缺课学时数占该课程总学时数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准参加该门课考试,成 绩以零分计,必须重读。考 试不合格的课程占所学必修课总学分 60%以上者,令其退学。三、教学实习和社会活动1、为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各系根据教学计划和实际可能,组织留学生在湖南省或其它省市进行参观或教学实验活动,留学生应积极参加。高级进修生因本人专业研究的需要而外出从事科研活动,必须事先提出计划,经导师和系领导批准。2、
4、教学实习活动结束后,留学生要认真写出实习总结报告,由教师评定成绩。3、留学生可以参加我国公开的政治活动和所在系学生会的有关活动。我国为 国内、国 际 重大节日、 纪念日和重大事件举行的集会、游行活动,留学生可自愿参加,严格遵守活动的组织管理。留学生不得参加我国内部的政治性活动。四、图书馆及图书资料的使用1、 留学生凭图书证可向图书馆按规定借阅图书、报刊、文献等资料。2、 学生因专业需要利用我国 历史档案资料, 应按国家档案规定的程序,提前一个月办理申请手续。3、对影印的外国书刊、资料,除在影印 发行时注明不准外国人看的机密书刊、 资料外,留学生都可以在馆内借阅,但不得复制。五、证书1、 本科大
5、学生和硕士研究生完成教学 计划的全部课程,修满所规定的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发给毕业证书,提供成 绩总表,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颁发相应学位证书。2、留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不到所规定的总学分,或论文答辩未通过,只发给结业证书,或视情况再延长一定时间(一般为一年),补修满所规定的总学分,或修改论文重新答辩,合格者可准予毕业,并授予学位。3、普通进修生、高级进修生。完成 进修计划者, 发给进修证书,不授予学位。六、附则1、具体的教学内容由各系视留学生的实际情况制订。2、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实行,由魏源国际学院负责解释。邵阳学院留学生生活管理制度为保障来华留学生良好的学
6、习、生活秩序和环境,特制订本规定。1、留学生应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和有关规定。2、对于初次来华的新生,为确保其自身和财产安全,建议在学校的留学生公寓内至少居住半年。半年以后,如果留学生具备如下条件可在校外居住:所租房屋的主人必须有正当职业;到魏源国际学院领取外国人散居登记表后,必须与房主一同到房屋管辖区的派出所和邵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在外居住登记、审 批手续,批准后方可在校外居住。如不符合以上规定,擅自在校外居住者,出现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负。3、在学校留学生公寓内居住的自费留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选择 房间;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留学生,应服从学校安排(若在校外居住,全部费用自理),
7、并同时应遵守如下规定:学校一般不提供夫妇住宿条件;不得使用电炉子、 电暖气、 电烤箱等超负荷电器,保持宿舍内外清洁,注意 节约水电;保持宿舍安静,不酗酒、不高声喧 哗、不放高音喇叭,以免影响他人的学习与休息;不得 损坏、私自拆卸、改装宿舍楼内 设备。损坏、遗失公物按价赔偿。邵阳学院留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留学生管理工作,保障留学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留学生学习生活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留学生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任何与本人身份不符的活动。 第二条 遵守防火规定,严防火灾发生。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乱拉电源,乱动配电箱和消防器材。酿成火灾事故者追究
8、当事人责任。第三条 加强防范,严防被盗。留学生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离开房间时要锁好门窗,房门钥匙丢失即时报告工作人员。第四条 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按时就寝,不得夜不归宿。第五条 严格执行留学生会客制度。凡来访客人,须出示证件并填写会客单。离去时由被访人签字后交公寓值班人员。来访客人不得在宿舍留宿。第六条 不得酗酒,不得打架斗殴。凡酗酒滋事,打架斗殴者,学校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第七条 要认真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如遇特殊问题,可及时与魏源国际学院联系。第八条 有关部门和人员要做好留学生的安全教育和遵章守纪教育工作。第九条 魏源国际学院要协同安全保卫部门共同做好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第十条 本规定由魏源国际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