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服务指南一、申领范围石家庄市行政区划内用人单位(含驻石中省直企业)从市外、国(境)外引进到我市工作或创业的以下人才:(一)列入河北省“名校英才入冀 计划” 的 优秀毕业生;(二)博士学位研究生、 “双一流” 建设高校全日制 硕士学位研究生、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三)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世界排名前 500名国(境)外院校的全日制学士学位及以上优秀毕业生;(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为前三名,二等奖为前两名,三等奖为第一名)或拥有 3 项以上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能在石家庄转化落
2、地并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人才;(五)企业引进的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工种高级技师,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招聘(引进)的正高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六)企业引进的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经营管理人才和来石前在中国 500 强企业担任过中层及以上职务且来石后担任规模以上企业领导职务的人员;(七)石家庄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并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2组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申领范围中的第一类至第三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35 周岁,第四类至第七类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 45 周岁。二、申领程序(一)符合申领范围中一至六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制卡发卡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申报人登
3、录石家庄市政府网站()“人才绿卡信息管理平台”窗口,填写个人申领信息,上传有关资料、图片。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收到申报人提交的个人申领信息后,进行预审并反馈意见。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相关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 卡)申请表,按程序报送设在市行政审批局办事大厅的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二)符合申领范围中第七类的人才,按照个人申报、资格审核、综合评审、呈报审定的程序申领人才绿卡。综合评审工作采取随时受理、专家集中评审的方式进行,原则上每年 6 月、1
4、2 月各组织开展一次评审工作,也可根据受理情况,不定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申报人先通过网上申报(程序同上)。预审通过后,申报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护照或居留证)、学位证、毕业证、与申报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相关荣誉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初审汇总后,填写石家庄市人才绿卡(B 卡)申请表,按程序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3口。市属单位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绿卡,由用人单位收集申报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原件,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由主管部门报送市人才绿卡服务窗口;其他单位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绿卡,由所在县(市、区)人才绿卡服务分窗口负责审核并收集相关证件材料,集中报送市人才绿卡服
5、务窗口。三、可享受的服务项目人才绿卡(B 卡)持有者可享受以下 8 项服务项目,凡涉及服务项目的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均开设了专门绿色通道,并指定服务专员为持卡人才提供全程精细化、专业化服务。具体服务项目如下:(一)户籍办理。持卡人及其配偶、未独立生活的子女要求将户口迁入石家庄市的,由落户人或者落户人委托接收单位持人才绿卡和有关材料到市、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人社和公安部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即报即批。(二)工商税务服务。持卡人享受绿色通道服务,在申办设立、变更、注销等企业登记事项时,工商及行政审批部门对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即时承办,2 个工作日内办结;在办理税务登记及其他涉税事项时,税
6、务部门优先为其办理各项涉税事宜,提供定制式专属服务和一对一个性化服务。(三)创业扶持。引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 6 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人 1 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3 年内按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等额补贴;可申4请最高 2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合伙人均为毕业 5 年内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为 80 万元;无经营场地的优先入驻政府建设的孵化器,租用经营场地的,3 年内每年给予最高 5000 元的租金补贴。(四)科研服务。持卡人申报国家和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关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项目时,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等相关部门优先立项、优先推荐
7、,并安排专人做好相关服务工作。对利用石家庄市大型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资源进行测试检测等研发活动的,按实际支出费用的 50%给予补助。(五)住房保障。持卡人到我市工作或创业之日起 5 年内,可享受每月博士 2000 元、硕士 1500 元、学士 1000 元的房租补助,其他持卡人才享受每月 1000 元的房租补助。在市域内购买首套自用商品房和存量房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市财政分别给予博士 15 万元、硕士 10 万元、学士 5 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申请公租房的,不受收入、社保年限、居住证年限等条件限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直接作为轮候批进行配租,如果在志愿填满的情况下仍未配租成功的,在下一次
8、分配时直接列入优先批配租。(六)子女入学。持卡人的未成年子女(无论户口随迁与否)愿意随父母来石就读的,可结合持卡人个人意愿,由居住县(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协调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在 10 个工作日内办结,其中到公办学校(含幼儿园)就读的,不得收取政府规定5以外的任何费用。(七)社会保险。市人社部门开设专门绿色通道,指定专人为引进到石家庄市工作或创业的人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提供政策咨询、办理手续服务;到石家庄市之前已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优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受理材料后即时审核,手续齐全的,在 5 个工作日内办结。(八)生活服务。持卡人享受免费乘坐石家庄市区内公交车、地铁和参观石家庄市域内国有 A 级旅游景区等服务;市公安部门优先办理机动车注册年检和驾照申领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