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青浦区众创空间建设备案条件众创空间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有效满足时代大众创新创业需求的新型服务平台。众创空间作为针对早期创业的重要服务载体,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平台,与科技创业苗圃、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等共同组成创业孵化链条。众创空间的主要功能是通过科技创新与创业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以专业化服务与社交化机制吸引和集聚创新者,通过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培训、融资、技术创新、资源对接等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备案青浦区众创空间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明确的专业发展方向,
2、服务于创新创业,孵化科技项目和团队。运营管理机构须是在青浦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二)具有 3 人以上专职运营服务团队,团队和主要负责人具备一定行业背景、创新创业经历、相关行业资源和专业服务能力。(三)具备完善的基本服务设施,场地面积不低于 300 平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 5 年以上。众创空间至少应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功能区域:(1)具有一定数量的办公工位,能够免费或者低成本地为创新创业者提供办公条件。2(2)具有一定面积的公共会议室(多功能室) ,能够为会议、路演、讲座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活动场所。(3)具有“专家指导室” ,能够为在孵团队或企业提供个性化的创新创业导师指导服务空间。(4)具有“创业苗圃区” ,能够为已形成较为完善的创业商务计划并开始实施的创新创业实践项目提供办公空间。(5)具有“创业孵化区” ,能够为已经成立公司的初创科技企业提供办公空间。(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能够整合资源,提供具有专业技术基础的线上线下联动、实现信息沟通的便利化、多方位服务平台。(五)具有完善的运营和工作机制,包括项目遴选、毕业或淘汰机制、信息管理和创业导师工作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