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一节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v一、要约 v是一方当事人向他方发出的希望与其订 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v要约人受要约人 1、要约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作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作出 通常是向特定人作出,但向不特定人为要 约的,亦属有之。如自动咖啡贩卖器的设置、 某些商业广告(合同法第15条第二款)。 3、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和确定。案例1 有效要约的法律构成 4、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即要约必须 “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 示约束”。 例1甲对乙声称:“我正在考虑卖掉家中祖 传的一套红木家俱,价格暂定为20万元。” 问:是否属于要约? 例2某汽车销售商于报纸上发一广告,称“ 新到一批德国原产奥迪型号轿车,价格 元人民币,见报后10天内保证有货。” 问:是否属于要约? 5、要约须送达受要约人。 要约邀请 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当事人一方发出的希 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几种典型的要约邀请:(合同法第15条 第一款) 1、寄送的价目表 2、拍卖公告 3、招标公告 4、招股说明书 5、商业广告v 要约邀请 甲 乙 要 约 甲 乙 承 诺 甲 乙 要约邀请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