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沙坪 坝 区 2016年度 “禹王杯 ”水利 综 合目 标 考核自 评 表目 标 考核 责 任 单 位:沙坪 坝 区 农业 委 员 会 责 任人:傅国 义分类 项目名称目标执行情况(完成目 标%)原定分值自查得分备注1. 确保水利建设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到位;确保项目支付率达到规定比例(7分);全区水利建设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区级农发资金安排水利项目资金共计1942万元,水利项目支付率均超过90%,达到规定比例。7 7水利投入(12分) 2. 按照重庆市水利投资计划执行考核办法,对有关投资计划进行考核(5分)。2016年度,我区2016年下达的投资计划全部按规定时限完成。 5 51.规划成果质量评
2、价(1分); 2016年,我区相关无规划任务。 1 12.前期工作成果质量评价(2分);全区相关前期工作成果均保质保量完成,均由专家组审查意见一次后达到上会要求。2 2前期工作(10分) 3. 按照2016年前期工作指导性计划,完成3个约束性项目前期工作(7分)。一是完成了重庆市嘉陵江磁井段防洪护岸综合整治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审批;二是完成了2016年度山洪灾害防治非工措施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三是完成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改扩建实施方案编制,并上报市局。7 71. 完成中小河流综合治理项目验收任务(10分);2016年度,完成梁滩河城区河段综合治理工程和梁滩河重点河段综合治理项目进行了竣工验,完成中小
3、河流综合治理项目验收任务。10 102. 后期扶持直补资金按季发放(4分);一是完成了沙坪坝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年度直补到人资金兑现工作。全年实际发放直补资金3.66万元;二是全面完成歌乐山镇歌乐村牵牛洞社人行便道项目建设。4 43. 移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和更新(4分);按大中型水库移民管理信息化系统操作与使用的工作要求,我区对移民档案进行了整理,按系统要求对移民的基本资料、规划管理、资金管理等内容对2006年以来的各项指标又再一次进行了重新核对和录入。4 4业务目标(100分)重点水利建设(23分)4. 完成水库大坝安全监测任务(2.5分)全区小一型水库均配置了大坝巡检仪,在安全监测的同时
4、,能够更好的配合完成巡查工作,留下佐证材料,及时将数据反馈大坝信息平台。2.5 2.525. 全面完成已成水利工程的蓄水年度任务、水利风景资源调查工作、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公益性维修养护工作(2.5分)。全年正常年份水利工程全年蓄水量(即年末实蓄水量与全年已供水量之和)达到核定应蓄水量的90%,辖区内所有水库(余家湾、凌云水库除外)均达到核定应蓄水量的90%。已完成水利风景资源调查工作及水利风景区规划报告工作。我区本年度小型水利体制改革制定的任务为对全区3级及以下堤防进行改革,目前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制定完成,印发产权证,完成了本年度改革任务。另小型水库按照2010年完成的确权登记作为已
5、改革事项。2016年度,我区维修养护资金共计214万元,项目已全部完工。2.5 2.5水利民生实事(12分)整治山坪塘62口(12分)。完成2016年度山坪塘整治任务。2016年度山坪塘整治任务为62口,涉及3个镇(青木关、回龙坝、中梁镇)8个行政村,工程投资为519.32万元。12 121.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日常监管到位(2分);2016年,对新办的两个取水许可证严格按照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执行水资源论证报告申请报告批复取水许可申请取水许可批复取水工程验收报市局核准发证的程序进行;对注销的3个取水许可证按照取水用户申请核实情况同意注销批复收回原证报市局备案的程序进行。全年共征收水资源
6、费11.28万元。2 22.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3分);2016年度,已按市水文局要求,每月定期对区内六大水功能区进行了水质监测,并将检测报告及指标评价表按时上报市水环境监测中心,各项检测指标均符合划定的水质类别标准,完成考核任务。3 3水生态建设(19分)3.“三同时”制度落实(5分);2016年度,我区开发建设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全部做到了同时设计、同时审批、同时投产使用。全年审批水保方案10件,收取水保规费101.6万元,查处水事违法案件5件,查处率100%。验收水保项目3件。5 534. 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划界任务,河道基础工作、涉河建设项目、河道巡查和日常管理到位(9分
7、)。2016年,河道划界工作按市河道处安排的时间进行,目前已经完成。日常巡查报表按时报送。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涉河工程是否依法办理建设方案和施工许可手续,是否按照批准的建设方案进行建设,是否按照批准的位置、界限和时限施工;二是需跨汛施工的建设项目是否制定安全度汛方案并报防汛主管部门批准,是否落实防洪影响补救措施 。9 91.完善防汛抗旱责任制,做好防汛值班工作(1分);我区对辖区内所有水库、山坪塘、重点堤防、重要基础设施、城镇、山洪灾害易发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低洼地区等“行政、技术、管护”三个责任人及职责进行了公示。签订了防汛抗旱责任书。严格落实防汛抗旱24小时值班制
8、度,在市防办多次抽查值班在位情况中,防汛抗旱值班人员均在岗在位。1 12.有效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2分);为有效应对2016年度7次暴雨天气过程及10次洪峰过境,全年共发布预警短信1.3万余条。区防汛办反应及时,行动迅速,周密布署抗灾事宜,安排值班人员及时做好汛情、雨情和灾情的收集、传递和监控工作,随时会商和分析险情,研究和制订抢险方案。动员抢险队员待命,视灾情投入抗洪救灾。2 23.完成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2016年建设任务(3分);根据市级统一部署,按照2016年度山洪灾害建设任务要求,我区完成了山洪灾害演练及洪灾害培训任务。同时按照山洪灾害群策群防体系建设指导意见“十个一”要求,结合我区
9、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对我区前期建设的一系列群策群防措施进行了补充。新制作安装宣传栏2块,补充发放山洪灾害宣传手册3000余册。截至目前,已全面完成项目投资计划,全面完成山洪灾害2016年度建设任务。3 3防汛抗旱减灾(10分)4.强化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工作(1分);2016年,组织维护人员进行了防汛抗旱物资维护保养工作;印发了关于印发沙坪坝区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明确物资管理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全年共投入资金19.18万元,用于采购2016年度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物资。组织人员对我区储备的防汛抗旱应急物资进行维护保养,使防汛物资能够随时投入到抗洪抢险中。1 145. 做好水利行业风险源管理工作
10、(0.5分);完成市级下达的风险源管理工作。 0.5 0.56. 做好防汛抗旱减灾宣传工作(0.5分);完成市级媒体信息1篇,信息宣传17余篇,区级媒体信息1篇。参加由沙坪坝区区委、区政府主办的全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并进行了山洪灾害防治知识宣传。0.5 0.57. 完成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竣工验收,确保数据传输畅通(2分)。8完成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项目竣工验收,数据采集良好,传输畅通。 2 21.完成深化水利改革年度工作任务(5分);按照市水利局相关要求,完成水利改革相关工作,印发了沙坪坝区深化水利改革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并上报市水利局备案。5 52. 完成水利(水务)部
11、门管理的日供水1000m3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水价核批5处(由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核批供水水价,并达到完全成本水平,执行水价达到核批水价水平)(3分);我区1000m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分别是井口水厂、回龙坝镇水厂、回龙坝二水厂、凤凰水厂和中梁供水站。因凤凰镇和中梁镇茅山峡村和石院村接入城市自来水供水系统,凤凰水厂和中梁供水站停用。目前我区正在运营的1000m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只有3处,即回龙坝镇水厂、回龙坝镇二水厂和井口水厂,都通过了区发改委的水价核定,执行水价均达到核批水价水平。3 3水利改革(14分)3. 全面完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农服中心挂牌站)能力建设任务,确保基础设施、人员配备、技术装
12、备和制度体系达到渝水办农20159号文件规定的建设标准(6分)。2016年度,我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一是2016年度我区完成了虎溪街道、覃家岗街道、西永街道、丰文街道、香炉山街道、井口镇、土主镇各街镇农业服务中心增挂“水利站”牌子,各镇农业服务中心均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二是规范人员配备,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工作,现结合全区水利工作实际,7个街镇均配备了与水利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共 15 名;三是改善基础设施,各镇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配备相对独立挂牌的办公场所,能满足正常办公和设备、设施管理需求,做到职责职能明确,规章制度上墙,政务宣传公开,服
13、务指南公示;四是配备设备装备,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五是建立健全人事资产、设备、档案管理和监督考核等内部规章制度,以及防汛抗旱物质管理、辖区内公益性水利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管护等相关制度。6 65政策法规制定和执行区县(自治县)政府制定出台规范性文件(或自治县人大单行条例)1件;水事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水事纠纷调处率达100%,且此类上访事件为零;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招投标文件合法性审查覆盖率、正确率达100%;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案为零;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依法治水宣传文章1篇。一是沙坪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沙坪坝区水库征用补偿办法(沙府办发2016188号)。二是依法查处水事
14、违法行为,有案必查,水事违法案件查处5件,查处率100%。三是全年许可、招标等文件正确率达100%,没有发生行政案件败诉情况。四是全年无一件水事行政复议案件,水事纠纷调处40件,调处率100%。五是水利行政执法培训及依法治水宣传完成考核任务。六是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依法治水宣传文章1篇。工程质量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出现质量事故;辖区内水利建设工程不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及时开展“汛前质量检查”和“质量月”活动,年度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成果获A级;及时完成已完工水利工程的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2016年,做好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出现质量事故,及时完
15、成已完工水利工程的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安全生产1.安全生产职责履行情况(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2.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会议相关档案资料;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相关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第二轮完成情况;上级文件贯彻和落实情况)。3.安全管理常规工作(综合监督检查开展请况;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专项整治开展情况)。4.建设施工现场监督管理情况。一是全年安全职责履职到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全年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将安全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16、同考核,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二是邀请市水利局安监处领导就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给全区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进行了专题培训,并结合沙坪坝区实际编制完成了沙坪坝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三是扎实开展了汛前安全排查和开展了沙坪坝区山洪灾害演练。四是做好了“安全生产月”的相关工作。五是按时上报水利安全生产周报、月报工作。保证目标宣传和信息工作完成年度行业新闻宣传中央媒体5篇、市级媒体10篇(其中重庆日报最低完成5篇),完成信息采用33分,且未出现负面报道。完成年度行业新闻宣传年度目标任务,在中央媒体上发表信息5篇、市级媒体上发表信息12篇,其中重庆日报刊登信息5篇,且未出现负面报道。全年完成信
17、息采用35分。6水利信息化建设(一)已成系统运行管理及维护情况; (二)在建工程配合完成情况; (三)网站和信息系统安全建设。一是通过政府采购对山洪灾害及中小河流系统所有站点及系统进行维护,全年运行正常,发生故障时能及时得到修复。积极联系博通公司对已成水资源在线监测设施设备进行维护,对过保质期的设备进行维修,目前发现有部分设备损坏过保,已联系博通公司进行修理。二是在建水利工程严格按照市水利局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充分利用水利OA系统,完成了全年水利收发文,水利信息报送工作,保障了水利信息安全。信访稳定按时或认真办结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回复;及时接返来访、未造成来访人员在市局留宿;未出现
18、上访人员重复上访,未在市级及以上造成恶劣影响。按时或认真办结市政府公开电子信箱回复;及时接返来访、未造成来访人员在市局留宿;未出现上访人员重复上访,没有因水利信访出现恶劣影响。资金监管按分级管理要求完成项目结算和验收前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对各级审计、稽查和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按要求进行整改。及时、准确报送财务审计资料信息;及时分解下达市级下达切块资金。一是按分级管理要求完成项目结算和验收前的财务决算、审计工作,对各级审计、稽察和专项检查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水利建设项目按财务管理要求及相关制度进行规范,及时、准确报送财务资料信息,及时分解下达切块资金。保证了资金按批准建设内容高效、合法合规的使用。效能监察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督办或约谈的。按时完成各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全年未出现被被市委、市政府或水利部通报批评,或在正式会议上点名批评;被市水利局通报批评、督办或约谈的情况。一票否决事项无合计 100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