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2014 年教学工作量计算表(2014 年 2 月-2015 年 1 月)请在填表之前认真阅读本表最后的填表说明教师姓名 职称 职务 年龄 性别 学 院 教 研 室本、专科学生 学位研究生 其他和兼职理论课专职辅导或制图辅导指导实验指导教学实习指导课程设计论文指导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创新实践补考 理论课指导研究生其他 兼职 合计其中校选课、辅修、二学位课、行健学院课、工程硕士MBAMPA课学院审核不填1本科理论课:G 1=(10X+S(XK+B) )CS 为计划学时K 为课程系数:基础课中作业量很大的课程 K=1.25;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中作业量较多的课
2、程 K=1.15;作业量较少的课程K=1.05 ;没有课外作业的课程或配有专职辅导或有研究生助教的课程 K=1.0; 公外课 K=1.0;体育课 K=0.7X 为效益系数(编班人数60 人的 X=1.0;61-80 人 X=1.1;81-100 人 X=1.2;人数 101-120 人 X=1.3; 人数 121-140 人X=1.4;人数141 人 X=1.5(“两课”人数超过 140 人的,每增加 20 人系数增加 0.1) ; 公外课编班人数55 人时,X=1.0;人数超过 55 人时,X=1.1)B 为补贴系数,非外语类课程采用外文原版教材并采用外语授课,B 取值 0.3;教学全过程采
3、用 CAI,或非外语类课程使用外文原版教材授课,或新开设的课程, B 取值为 0.2;教学过程采用 CAI 达 50%以上,或使用新教材且内容变化较大的课程,B 取值为0.1;否则 B 取值为 0。同时属多种情况的,补贴系数可以叠加,但最高取值不得超过 0.5。挂牌上课的 B 值在上述基础上增加 0.1。C 为重复班系数,上重复班时取值为 0.8,非重复班取值为 1.0效 益系 数学生班级及课程名称(全校性选修课、辅修课、重修课、行健文理学院课须注明)授课时间(上半年或下半年)课程系数K计划学时S 人数 X补贴系数B重复班系数 C标准学时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核2合计2专职辅导 G2= 0.4SXK
4、 (系数含义和取值同 G1,专职辅导教师不参加听课的工作量减 10%)课程名称 K 计划学时 S 学生人数 X 标准学时 教研室审核 学院审核3制图辅导课 G 3=辅导学时40%辅导学时数 教学工作量 教研室审核 学院审核4指导实验 G 4=0.6SXPS:计划学时,为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实验课学时数 P:批数(同一实验内容,不同学生,在不同时间指导的次数)X:效益系数,一般每批人数为 15 人(计算机上机实验为 30 人),X=1.0;每批人数为 16-20 人(计算机上机实验为 31-40 人)时,X=1.1;每批人数为 21-25 人(计算机上机实验为 41-50 人)时,X=1.2;每批人
5、数超过 25 人(计算机上机实验超过 50 人)时,X=1.3效益系数学生班级及实验名称指导时间(上半年或下半年)计划学时S批数P人数 X标准学时教研室审 核学院审核合计5指导教学(生产、毕业)实习计算公式:G 5=TDXT 为实际到点指导天数(最多按计划天数的 70%计算,超过 70%的须书面将具体证明材料报教务处)D 为地点系数,南宁市内 D=2.0;南宁市外(必须写明具体地点)D=2.5X 为效益系数,20 人以内(含 20 人)X=1.0;超过 20 人 X=1.1效益系数 地点系数学生班级及实习名称天数T 人数 X 地点 D标准学时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核合计6指导本科生课程设计(论文)
6、计算公式:G 6=FR0.6 (R15)或 G 6=F(15+(R-15)/2)0.6 (R16)式中:F 为课程设计(论文)计划学分数 R 为指导学生数指导专业及课程名称 计划学分数 F 指导人数 R 标准学时37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计算公式:G 7=(F+3)T (T8 时)G7=(F+3)(8+(T-8)/3)( T9 时)F 为毕业设计(论文)计划学分数 ,T 为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数。指导专业年级 计划学分数 F 指导题数 T 标准学时 教研室审核 学院审核8评阅毕业设计(论文) 计算公式:G 8=3P 式中:P 为评阅非自己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篇数评阅篇数 标准
7、学时 教研室审核 学院审核9指导学生创新实践 计算公式:G 9=6F 式中 F 为学生获得的总学分数,由教务处根据项目结题情况统一核给。10补考 计算公式:G 10=M+J+0.1F 式中 M 为单独进行的补考命题工作量,取值为 3,使用题库或期考另一套试卷的,M 取值为 1;J 为监考工作量,取值为 2,未参加监考或插班补考的,取值为 0;F 为阅卷份数。补考课程名称: M: J: F: 教研室审核: 学院审核:11学位研究生理论课 G11=(5X+S(XK+B) )C S 为计划学时 K:学位课程 K=1.2,非学位课程 K=1.1X: 5 人(含 5 人)以下 X=0.8, 6-10 人
8、 X=0.9, 11 人以上 X=1.0;人数较多的公共基础课,X 参照本科系数执行;B、C:分别为补贴系数和重复班系数,取值同本、专科理论课工作量效 益系 数学生专业及课程名称(工程硕士、MBA 班课程须注明)授课时间(上半年或下半年)课程系数K课内学时S 人数 X补贴系数B重复班系数 C标准学时教研室审核学院审核合计12指导学位研究生 计算公式:G 12=30R R 为指导学位研究生人数(当年毕业和当年入校的研究生每人按 0.5 人计算) ,合作指导研究生的,其工作量之和不得超过独立指导下的工作量4指导研究生人数 R 及姓名(当年毕业和当年入校的研究生用*注明):标准学时: 教研室审核:
9、学院审核:10其他环节工作量编写教材讲义,经学校教务处批准编写的教材讲义,在完成编写任务并出版的当年,由教材编写负责人将教材编写情况(教材类型、课程计划学时、合编人数及该教师编写章节等)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一次性核给, 辅导体育代表队和群众体育活动:工作量=辅导代表队时数0.3+ 辅导群众体育活动时数0.2由体育部根据教师辅导代表队时数和辅导群众体育活动时数计算工作量,统一造表报教务处审核。其他学校有关文件规定可计入教学工作量的工作,由相关教师提出,经学院审核后报教务处,由教务处核定。教师兼任党政职务按下列标准减免教学工作量:1学院院长、党委(总支)书记、教学副院长:每学年 80 标准学时;2学
10、院副院长、党委(总支)副书记:每学年 50 标准学时;3教学秘书、教师人数超过 20 人教研室主任:每学年 40 标准学时;4科研秘书、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主任、班主任、人数超过 20 人的教研室副主任:每学年 35 标准学时;5教研室(研究室、实验室)副主任:每学年 20 标准学时;6教学督导员每周 2 标准学时,每年 80 标准学时,计入岗位工作量,不计入超工作量。教师兼任多职的,最多可累计计算两个职务,其中一个职务全额计算,另一个职务减免工作量乘以 0.6 后进行累加(1、2 项同档次内不累加) ,但最高减免不得超过 100 标准学时。兼职一 兼职二 兼职工作量 教研室审核 学院审核
11、备注(当年在外进修、读博、产假、病休等情况):上半年本科必修课上课情况(理论课) 下半年本科必修课上课情况(理论课)门数 门次 总课时 其中多媒体课时 门数 门次 总课时 其中多媒体课时5填表说明:1.本计算表按 2004 年 12 月修订的广西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制作; 2.工作量计算时段为 2014 年度,即 2013-2014 学年第二学期和 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3.工作量计算范围包括我校(含行健文理学院)全日制本科和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内的教学任务(含全校性选修课、辅修课、二专、二学位课程) ;4.全校性选修课、辅修课、行健文理学院课、工程硕士、MBA、MPA 班等课程工作量只计入岗位考核工作量,不计入超课时工作量,教师一定要如实标明;5.各单项标准工作量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数,总合计取整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