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群体行为中的人群动力分析群体在聚集过程中的行为表现经常会出现不定性与非理性等负面特征,甚至有时会发展成为暴力性事件与骚乱。其内在动因成为了近百年来众多社会学家与心理学家的研究目标,他们从各自的学术视角给出了相应解释,力图使得问题更加清晰与明朗。(一)群体行为与群体性事件从古斯塔夫黎朋和西皮奥西格尔时代起,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家就一直尝试着从理论上对群体行为加以概括:罗伯特帕克认为,“集群行为是在公共和集体冲动的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换句话说,那是社会互动的结果”;勒朋将群众视为“一群人的聚合”,而由个人聚合而成的群众具有“完全不同于组成它的个体特征的新特征”。戴维波普诺也指出,群体行为(Collective Behavior)“是指那些在相对自发的、无组织的和不稳定的情况下,因为某种普遍的影响和鼓舞而发生的行为”。西方社会学家通常将集群行为(又称群体行为)定义为广义上的群体事件基于某个特定或不特定的事件或目标,纠集一群不特定的人,本着其高潮的情绪,或请愿、或游行示威。而国内学者对于群体事件的把握则更多地遵循了狭义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