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污染物申报制度(参考)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制度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污染物排放方面的管理政策。二、严格按照国家、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检查,如需排放污染物,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制度的要求,按程序进行上报。三、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业务培训和有关会议、活动。四、单位法人对因本单位原因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直接责任,对因管理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或严重问题负管理责任。转移联单制度(参考)一、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十九条 “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并向危险废物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移出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商经接受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后,方可批准转移该危险废物。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二、转移联单申报程序:1、在转移危险废物前,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