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关于集中开展花园式城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扎实推进生态型花园式新林区建设工作,打造生态文明、环境优美、清新舒适、宜人宜居的城区环境,全面提高居民群众的幸福指数,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决定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花园式城区创建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一、活动时间及阶段6月12日至7月12日为集中创建阶段,7月12日至7月15日为考核验收阶段。二、活动主题创建花园式城区,营造宜人宜居环境,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三、指导思想及创建目标以地区“两会”精神为指导,以环境治理年为契机,围绕创建花园式镇场、花园式单位、花园式学校、花园式社区、花园式小区五个创建重点,集中开展花园式城区创建活动,突出治理镇场、社区、单位、学校、各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抓好容貌治理、周边绿化、庭院美化工作,使城镇面貌明显改观,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生活质量明显提高,百姓幸福指数不断攀升,营造“城在林中、街在绿中、院在花中、人在景中”的创建效果,为促进我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四、创建标准(一)花园式镇场创建标准1、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