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能减排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一、能源统计基础知识二、节能指标解释及计算三、污染物排放指标解释及计算一、能源统计基础知识能源消费统计指标按层次可分为如下:( 1)反映国家和地区能源消费指标,如全国能源消费总量、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消费总量。( 2)反映某个部门或行业能源消费指标,如工业能源消费量 。( 3)反映企业的能源消费指标,如企业生产综合能源消费量。( 4)反映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的指标。 1、能源消费统计指标2、能源统计原则1)谁消费、谁统计。 能源消费量是按实际使用统计,不论能源的来源如何,凡是在本单位实际消费的能源,均应统计在本单位消费量中。 2)何时投入使用,何时计算消费量。 各
2、企业统计能源消费量的时间界限,是以投入第一道生产工序为准。3)消费量只能计算一次。 即在第一次投入使用时计算其消费量。对于反复循环使用的能源,消费量不得重复计算,如余热、余能的回收利用。4)耗能工质 (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 ),不论是外购的还是自产自用的,均不作为能源消费量统计。企业生产耗能工质所消耗的能源要统计能源消费量。3、统计数据来源和依据( 1)能源统计台帐;( 2)购进和调出能源的财务数据;( 3)能源结算单及其他能源消费结算凭证。( 4)外包小型项目如:承包给社会个体的工作量等,在财务报表中没有体现能源消费的,各集团公司应结合企业实际,在系统内统一规定按台班费用的一定比例计算能费
3、;标准煤的定义:标准煤的低位发热量规定为 7000千卡 /千克( 29307千焦 /千克) 。能源折标准煤的系数(千克标煤 /千克)某种能源单位发热量(千卡 /千克) /7000(千卡 /千克标煤)某种能源折标准煤量该种能源消费数量 该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4、能源折标准煤计算在计算能源消费总量时,应将消费的各种能源分别折合成标准煤后进行统计汇总。折标煤系数的计算,如果企业实测了能源的低位发热量,用该发热量除以标准煤低位发热量,得出的数作为企业该能源折标煤系数;如:消费的原煤低位热量为: 5215千卡 /千克,折标系数:5215千卡 /7000千卡 0.745如果企业无法测出能源发热量,各能源对应
4、的折标系数从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 查得。 能源消费总量(吨标煤)煤炭(吨标煤)电力(千瓦时) 0.1229(千克标煤 /千瓦时)/1000原油(吨) 1.4286(吨标煤 /吨)汽油(吨) 1.4714(吨标煤 /吨)煤油(吨) 1.4714(吨标煤 /吨)柴油(吨) 1.4571(吨标煤 /吨)燃料油(吨) 1.4286(吨标煤 /吨)天然气(立方米) 1.2143(千克标煤 /立方米)/1000其他能源(吨标煤)加工转换产出能源(吨标煤)。( 1)当量热值系数(电的热功当量值计算法)860(千卡 /千瓦时 )/7000(千卡 /千克标煤) 0.1229(千克标煤 /千瓦时) 1.229(吨标煤 /万千瓦时)( 2)等价值系数平均火力发电煤耗(克标煤 /千瓦时)2008年全国节能量核查给出的数据:等价值系数为 3.5 (吨标煤 /万千瓦时)电力折标准煤系数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