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 营养科工作管理制度一、营养科管理制度1. 营养科是在院长领导下工作,临床营养是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医院营养科是行使对住院病人进行营养评价、营养治疗的部门,属于医技科室。2. 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应设营养科,从事临床营养工作的专职营养师与床位比不能少于1:200。100 张床位的医院至少有一名专职临床营养师。3. 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4. 营养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定期讨论在贯彻医院(营养部分)的质量方针和落实质量目标、执行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5. 负责制定“住院病人的各类膳食的适应症和膳食应用原则”,是医院现行的规章制度组成部分。6. 营养科结合医院特点负责制订本医院住院病人膳食种类,并指导、监督营养厨房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制作、分发治疗膳食,保障食品安全。7. 营养科负责住院病人的营养评价,接受特殊、疑难、重危及大手术病人的营养会诊,提供各类营养不良/营养失衡病人的营养支持方案,按照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