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温宿县疾控中心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情况汇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已于2004年8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于200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国卫生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法律依据。此法颁布实施后,我中心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以传染病预防和管理为主要内容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建立和完善了传染病防治工作队伍和硬件设施,建立健全了传染病预防控制的一系列工作机制和防控预案,切实提高了传染病综合防治能力和管理水平,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中心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传染病防治工作概况经过多年来的不懈努力,我县目前已形成了组织健全、功能较完善的县、乡、村三级传染病防治工作组织网络。我中心具体具体承担传染病防治法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工作。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均设有防疫组,指定专人负责本乡镇及本单位传染病管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