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会计政策及其变更 一、会计政策概述 会计政策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时所遵循的具 体原则以及企业所采纳的具体会计处理方法。具 体原则,是指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 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则所制定的、适合于本企业的 会计制度中所采用的会计原则;具体会计处理方 法,是指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对于诸多可选择的会 计处理方法中所选择的、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处 理方法。 通常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其需 要披露的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 1 、合并政策;2 、外币折算;3 、收入的确 认;4 、所得税的核算;5 、存货的计价;6 、长期投资的核算;7 、坏账损失的核算; 8 、借款费用的处理;9 、其他。 二、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是指企业对相同的交易或事项 由原来采用的会计政策改用另一会计政策的行 为。在下述两种情形下企业可以变更会计政策: 1 、当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规章要求变 更。 2 、变更会计政策以后,能够使企业所提供的企 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信息更为可 靠、更为相关。 以下两种情形不属于企业会计准则所 定义的会计政策变更: 1 、当期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与以前相比具有 本质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