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质量事故分级处罚细则为了进一步完善品质管理工作,对生产的各个环节加强品质监控,有效地追溯和处理品质问题及质量事故,特制定此细则,作为质量问题及事故的处罚依据。一、 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分级1、 轻微质量问题下列情况之一属于“轻微问题”: 经抽检(或全检)次品率在2以下,尚未流入下道工序,并可通过本工序的返工得到解决,不致造成材料浪费的情形。2、 一般质量问题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一般质量问题”1 已流入下道工序的,次品率3以上5以下的。2 批量次品超过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3 造成材料或人工浪费1小时以内的。4 影响下道工序正常工作在1小时以内的。3、 一般质量事故下列情况之一,属于“一般质量事故”:1 流入下道工序的半成品次品率5-10的。2 批量次品超过80件的。3 造成材料或人工浪费总计在500-1000元以内的。4 影响下道工序正常生产1小时的。5 影响出柜时间8小时的。6 虽属上道工序问题,但本工序明知或应该知道不合格品而继续加工造成材料或人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