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董事长职权一、 董事长的职权范围 第一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行使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权; (二)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三)检查、督促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四)董事会休会期间,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以下权利: 1、组织对集团公司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计划及方案的制订,经战略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本项也可由董事长委托经理层负责; 2、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按人事任免的有关规定和程序,提名集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提名或任免集团公司属下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3、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经理层提出因投资、业务扩展及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的信誉担保或财产质押的借款; 4、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经理层提出的经营发展业务需要的借款; 5、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经理层提出委托理财、参与股票的一级市场投资或其他投资项目; 6、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审批经理层提出的对外投资,经营性固定资产购置,以及投资权益和固定资产清理处置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