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方树泉中学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现对贫困生认定办法和资助对象确定的程序予以规范,确保补助资金准确及时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资助管理制度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承办机构和专职人员。学校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建立完善的学校助学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确保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二、准确把握资助范围,规范资助对象条件(一)资助对象。资助对象为在校(注册学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初中生每生人均每学年1250元,分两个学期发放;每学期按625元/人发放。(三)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应优先认定: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