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措施的协议【外文翻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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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毕业论文外文翻译外文题目THEAGREEMENTONSAFEGUARDS出处THEWORLDTRADEORGANIZATIONLEGAL,ECONOMICANDPOLITICALANALYSIS作者YONGSHIKLEE译文关于保障措施的协议一、导言保障措施的政治和经济方面(一)保障措施的定义所谓的“特保”或“保障措施”是指在国际贸易过程中,由于进口产品的激增对本国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时所采取的保护措施。GATT第19条和WTO保障措施协议允许进口国成员采取进口限制措施以避免国内产业因进口产品激增而造成重大损害。这种保障措施与那些只适用于特定类别的进口产品或不存在实际损害的国内特

2、定产业的特殊的保障措施是不同的。相反的,保障措施协议或其前身GATT第19条所说的一般保障措施是可以适用于任何类型进口产品。但是它只适用于因进口产品激增可能导致损害的国内具体的行业。在当今的世界贸易中,这种保障措施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一般保障措施与那些广泛应用于进口限制如反倾销措施和反补贴措施是不同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在不公平贸易条件下的倾销产品和受补贴产品,而保障措施针对的是在正常贸易条件下的进口产品。它只适用于因激增的进口产品而遭到不利影响的本国产业。(二)保障措施的起源最早的保障措施出现美国在1942年与墨西哥签署的美国和墨西哥互惠贸易协定中的免责条款。相似的条款也被纳入了

3、包括关税贸易总协定(GATT)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中。在下一部分我们将讨论GATT第19条授予了进口国可以在本国产业因进口产品激增而遭到损害时制定相应进口限制措施的权利,(三)支持保障措施的理由根据关税贸易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体系,成员国是不允许施加高于他们关税互惠条款中的进口关税或实行各种形式比如配额之类的非关税措施。但是保障条款允许在进口增加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国内产业的情况下违背相关条款。但是即使是因进口增加导致的本国产业受到严重损失或严重损失威胁,这都不是一个限制进口的合理理由。毕竟,在多边贸易谈判中所做的进口让步是会导致可预期的进口增加,虽然它的增长的速度可能比原先预期时的大。

4、虽然由于进口产品的竞争,本国的相关产业环境会恶化,但是国际贸易会使资源得到最优化配置,从而增加进口国的总体经济福利。这是赞成国际贸易的经济理由,因此在参加多边贸易谈判时它应该别放在首位。那么,什么是保障措施实施的理由是否是因为成员国之间在国际贸易中所要获得的经济利益发生矛盾才导致保障措施的产生一种理由可能是进口产品的激增会在进口国引起严重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首先,本国产品可能由于进口产品的竞争而被驱逐出市场。然后,交易的停止会引发例如失业和一系列反作用于相关行业的问题,最后问题被扩大化。虽然它们是短期和过渡性的,但是这样的经济问题经常会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保障措施可以通过临时的进口限制来避

5、免这些问题的产生。WTO设立保障措施的目的是希望进口成员国通过保护国内产业来完成相关的经济调整。从经济角度来看,贸易会促进国内资源得到最优化的配置。然而,保障措施的支持者认为资源的重新分配不会自己发生,并且在现实中资源的转移可能需要一段相当长的时间。例如失业的劳动力需要通过再教育和技能培训后才能被聘用。本国政府通过保护国内产业来处解决因进口产品激增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最后完成经济调整,这也就是保障措施实施的必要性。(四)反对保障措施的理由保障措施的目的是否仅仅是为了经济的调整的疑问依然存在。因为在保障措施下,没有直接的压力迫使国内产业和政府做出改变。在WTO保障措施协议下,保障措施的最长期限是

6、八年,其中包括了临时性保障措施的实施时间。八年可以说是一段相当长的期限。在八年后,本国产品可能不再受进口产品的威胁。因此也许有些政府认为这个情况不需要急于解决而在这段时间里持观望态度,而不是迫使相关行业进行一个痛苦的调整。根据保障措施协定,成员国可以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来逐步解除保障措施。虽然该协定并没有规定贸易自由化的速度,但是适当的贸易自由化速度会促进经济的调整。在贸易逐步自由化的情况下,保障措施对本国产业的保护会相应减少。一个负责任的政府会制定一个适宜国内产业发展的贸易自由化计划以促进经济的调整。而贸易自由化计划的缺失只是将问题推迟到保障措施失效后。另一种反对意见是保障措施是以歪曲贸易,损害

7、国内消费者的利益来保障国内生产者的福利。使用如政府补贴的非贸易补救措施来减少本国产业的损害的方法在经济上可能更加有效。但是困难的是这些补贴对政府来说是一个重大的财政负担。对于那些有限的财政资源的政府特别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政府,这个选择是不切实际的。(五)金融危机和保障措施结合当今的经济环境,保障措施的价值不仅受到相关产业竞争力的影响,还受到像汇率这种短期内对经济有重大改变的外来因素的影响。例如,一个出口国货币突然大量贬值,这将导致其出口的快速的增长。这种经济的重大改变是目前实施保障措施的主要原因。举个例子,在1997年,由于亚洲的金融危机导致亚洲许多国家的货币大幅贬值。在金融危机开始不到一个月

8、的时间,韩元贬值超过40。韩元的贬值明显降低了韩国出口产品的价格。在从钢铁行业到胶合板行业,韩国出口商相对于美国国内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这也导致来自韩国进口品的大幅增加。此时,保障措施是一个恰当的补救或避免相关行业受到损害的方法。因为韩元暂时性的大幅贬值才导致来自韩国进口品的增加。但是来自韩国进口品的持续增长是不可能的,因为韩元的贬值是暂时性的。当资本不断流入韩国后,韩元会开始反弹性的升值。但是在此期间,韩国的产品回迅速占领的那些原先国内有相对竞争力的行业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进口国可以通过运用保障措施来避免本国产业由于韩国进口产品的激增而遭受损害。从政治角度来讲,受到影响的进口国家可以不去使

9、用保障措施而是努力协助出口国摆脱金融危机所带来的外汇影响。无论结果如何,保障措施依然是他们保护本国产业的选择之一。当然这种补救措施也适用于长期货币贬值的情况。保障措施将给那些受影响的国内产业提供必要的时间来改变因价格因素给国内产业所带来的冲击。(六)贸易增长和保障措施最后,保障措施还给政府提供一些政策缓冲以减少贸易壁垒。尽管贸易自由化能够带来了整体上的利益,但是对本国产业所产生的不利影响是阻止向外国竞争者开放本国市场的主要理由,并且这种阻力已被证明是贸易自由化的主要阻碍之一。当然,保障措施也可以是一个降低贸易壁垒的方法,因为它的存在为国内那些生存受到威胁的产业提供一个“安全网”,虽然它可能只是

10、一个暂时性。明白保障措施可以作为手段以达到关税减免这个目的,各国政府将劝说国内的产业经营者接受进一步的市场开发。因此,保障条款的存在会促使国家提供更大的贸易优惠。需要指出的是,保障措施的效果可能诱使政府滥用保障措施。贸易措施经常被认为是在国内产业之间出现的问题时政府需要找出存在的与进口有关联的问题。不幸的是,他们视它为一种简单的方法来处理由于国内产业结构性问题导致的经济衰退所带来的政治压力。WTO应当设立相应的条款来禁止政府滥用保障措施。充分理解保障措施是正确应用的一个前提。与它的前身GATT第19条相比,新的保障措施协议提供了更为详细的应用条款。但是一些条款依然模凌两可,甚至存在争议。在WT

11、O中的保障措施协议保障措施协议是乌拉圭回合的一个重要成就。它为保障措施提供清楚准确的保护条款,也规定了保障措施申请的具体程序。虽然GATT第19条已经给了保障措施的基本概念,但是在乌拉圭回合上它得到更为准确的定义和扩展,特别是在一定条件下对遭到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条件做了具体规定。新的协议依然规定了保障措施实施的最长期限和对调查程序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对保障措施做了一个中期回顾。在新的协议下,灰色区域措施现在是被禁止的。尽管保障措施协议被认为是乌拉圭回合的主要成就之一,但是协议中的一些条款依然模凌两可。本部分将在具体案例中回顾每一个条款。第2条条件保障措施协议规定“成员国实施保障措施,只能

12、在其根据下文制定的条款确定该国进口的此种产品的绝对或相对数量增加,由此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的威胁。”保障措施协议接受了GATTA第十九条1A的三个条件I进口数量增加,II遭到了损害或损害威胁,III进口数量增加严重损害或威胁其对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国内产业中。但是没有提到“未预见的发展”。1、进口数量增加第21条明确的规定了进口增加是指进口数量的实际增加或相对于本国国内生产总量增加。进口数量的增加也是下面讨论的第42A条款的条件之一。在最近的一次上诉机构的裁决中,进口增加必须满足第21和42A条款要求的“近期的突然的大量的增加”。基于专家组对第21条款的理解,“进口产品”应

13、当被解释为满足近期的持续的在数量上持续增长的要求的进口产品。当然这种解释是基于保障措施的紧迫性。申请保护措施的决定对一个国家政府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他们的决定不能仅仅依赖于进口商品的增长,除非这种增长是近期的,突然的和大量的。这意味着紧急将调查期的开始与结束进行简单比较是不够的。因为通过简单对比得出的一个“增长趋势”并不意味着进口的增加满足了专家组所要求的条件。综合上面所述的,国家当局不能仅仅依靠在调查期间的零星的进口增加而不考虑整体的进口趋势采取保障措施。因为进口的短暂波动并不满足第21和42A条款规定的进口增长的条件。通过一直被强调的两个案例阿根廷诉智利的“特定农产品的价格约束机制和保障措施

14、案”和智利诉阿根廷的“对保鲜桃的进口的最终保障措施案”,国家政府有义务对进口趋势进行理性的分析。虽然裁定在调查期内进口的农业产品有明显的增长,但是本国的农业行业并没有得到国家政府的财政支持。从而可知,即使得到进口农业产品在调查期内有明显的数量增长的结论,政府依然需要对近期的进口增长的速度是否是因为前一段时间的低增长速度而导致的这一可能进行理性分析。在“对保鲜桃的进口的最终保障措施案”案例中,对进口趋势的定性分析的重要性得到了再一次的强调。根据对“阿根廷保障措施案”的裁决,专家组认为,单从数据上证实进口的增长是不够充分的。换句话说,国家调查当局必须提供一份完整的对进口增长趋势进行了定性分析的报告

15、。专家组也认为进口产品在调查期间大幅增长,而在早一段时期大幅下降的情况下,单单考虑进口产品的增长而不考虑总体的增长趋势是不充分的。因此,进口增长也应该考虑以前进口产品大幅下降的情况。进口产品的大量增加也是美国实施钢铁保障措施的重要条件之一。根据“阿根廷保障措施案”的裁定,专家组认为进口的增长必须满足一定程度的“近期的”、“突然地”、“大量的”和“有意义的”这些条件。虽然“近期“是条件之一,但是专家组依然认为进口的增长不需要从调查期的开始持续到调查期的结束。因为进口产品在调查期的后期减少不会影响到进口产品的相当一段时间内增长对本国产业损害的程度和影响。当然进口国的调查当局有义务在决定采取保障措施

16、后提交一份有用的数据。2、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依据该协定第21条款,保障措施可能只适用于因进口增加造成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的国内产业生产的“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对于“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认定是这损害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协议的本身并没有界定“同类或直接竞争”的定义。界定“类似”产品的重要因素是产品的物理性和功能性。在“羊肉保障措施案”中,专家组认为由于进口的羊肉与活羊是不存在任何关系的,因此进口的羊肉的增加对国内山羊的养殖业的损害没有直接关系。这也在意味着不同加工程度的同类加工品被认为是没有关系的。建立在商业可替代性的基础上,“直接竞争产品”是指在国内同行中所有的同类产品。不管活羊与羊肉是

17、否存在“直接竞争关系”,美国贸易委员会将不再对这个问题进行再次讨论。“直接竞争产品”也包括了国内的那些虽然在物理或功能上有一定差异,但与指定产品在市场上拥有一定竞争力的产品。因此,在“韩国保障措施案“申请中,尽管原料奶和奶粉在物理上是不同的,但国家政府依然将原料奶是直接竞争产品。,国家政府也将基于原料奶的最终结果与奶粉是相同的这一理由来应对贸易委员会的调查。有人还建议通过对比两种产品的大小、设计、输插件组件、直接及衍生的用途、批发和零售的价格、制造方法和其他功能来区别是否是直接竞争产品。由于保障措施是为了保护本国受损害的产业,采取保障措施的关键是区别本国产品与进口产品。因此,本国产品与进口产品

18、存在市场竞争是重要的影响因素。相关的经济指标如交叉需求弹性将在评估本国产品和进口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3最惠国待遇和保障措施第22条款规定成员国申请保障措施应在非歧视的基础上。在“麦麸保障措施案”中保障措施的实施对象不包括加拿大出口商是由于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存在。4、不可预见的发展如上所述,GATT第19条规定的“不可预见性”的进口产品的增加没有在保障措施协议中重复,而且可以合理的认为保障措施协议不包括这种情况。然而,一些上诉机构依然认为GATT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应该共同使用,而且成员国对不可预见性的进口产品的增加具有相应的责任。根据最近的发布报告可以看出,调查机关不仅承认了不可预见的存在,并对此做出了一个合理的结论。在“对保鲜桃的进口的最终保障措施案”中,考虑到GATT第19条1A提到的“最少的数量”是包括了一段时间的不可预见的发展和在此条件下的结果。“钢铁保障措施案”再次强调了不可预见的发展和进口增加的逻辑关系的重要性。也可以得出,国家政府必须提供不可预见的发展会加重进口产品数量增加对本国产业的损害程度的特殊数据来支持它的结论。此外,国家政府有义务推导出每款受到保障措施的产品的“不可预见的发展”。并且这些结论已得到上诉机构的确认。5、第二条款的其他规定近期,经济学家们还发现第21条款中“在这种情况下”并没有要求成员国执行进口产品在进口的价格分析,这可能会引发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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