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前言为适应新时期环境保护工作需求,引导排污单位主动公开排污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公众监督、有利于分清责任和有利于工程实施的原则,制定本技术指南。本指南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指南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专心-专注-专业山东省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技术指南1 范围本指南规定了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的技术要求。本指南适用于为实现排污口环境信息公开所进行的工程设计、验收及建成后的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部分条款。GB/T 12997 水质 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GB/T 12998 水质 采样技术指导GB/T 12999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GB 15562.1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排放口(源)GB 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99 山东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