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现场经济技术签证(以下简称现场签证)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成本,保障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办法,请各施工单位(包括总承包商单位,下同)和参建各方遵照执行。 1、 现场签证的适用范围:1、 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的要求,从事合同范围之外的零星工程、零星用工、临时性工作所发生的费用;2、 在设计变更通知单发出之前,施工单位已按原设计图纸完成了部分工作,因设计变更而拆除和废止,且在竣工图中无法作出反映的工程量;3、 经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技术措施所增加的费用;4、 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人员、设备窝工及有关经济损失;5、 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程量或费用增加;2、 不可签证范围:1、 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以内的工程量增加,可用竣工图反映的内容;2、 设计图纸或工程量清单以外的工程量增加,可用竣工图反映或签订补充合同的内容;3、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或预算定额中已包含的费用与项目;4、 因施工单位自身原因而导致其自身增加的费用;5、 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