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矸石场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一、项目介绍: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井田位于古县古阳镇白素泽泉村、古阳-江水平村一带,行政区划分属古阳镇古阳村管辖。工业广场位于古阳镇雷家圪塔村南侧约0.03km,南距古县县城约 17km。井田西侧紧邻 323 省道沁洪线(沁源洪洞公路) ,东南侧距京昆高速约 26km,交通方便。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文件,晋煤重组办发2009 84号文关于临汾市古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以及晋煤重组办发 201060 号关于临汾市古县 3 号整合矿井调整变更方案的批复 ):冀中能源邢台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重组整合主体对
2、山西古阳桥头煤业有限公司和山西古县黑金谷煤矿有限公司进行了兼并重组整合。整合后企业名称核准为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2010 年 12 月 17 日山西省国土资源厅为其换发了采矿许可证,证号1400002010121220090688。批准开采 2-11 号煤层,井田面积 8.5062km2,生产规模60 万 t/a。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晋)名称预核内2010第 007126 号文核准整合后煤矿名称为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0】1187 号文对项目予以批复。工程原拟选矸石沟位于工业场地东北侧约 1.5km 处,矸石沟距最近的古阳村700m 且有山相隔。该
3、沟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东南低,西北高。沟长约 550m,宽约 2530m,深约 30m,容量为 49.5 万 m3;能够满足矿井 2.7 年的排矸需求。由于运矸道路施工难度较大,沿途经过的村庄较多,企业拟重新选址进行矸石场建设。新选矸石场位于厂址西南 2.5km 的一条荒沟(库财沟) ,该沟距最近村阳坡村720m。西北-东南走向,东南低,西北高,沟底标高 937m-958m,沟顶标高 997m-1054m。 。本项目总投资 819.87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采取的治理措施1、工程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1)工程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
4、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主要为项目施工工地,施工活动影响主要是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固体废物、生态环境的影响。(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因素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期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施工场地清理场地及土石方阶段产生的扬尘,物料运输扬尘,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排放的尾气,建筑材料堆放扬尘以及管网开挖时的扬尘。(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配料、清洗车辆产生的废水。对于雨季,由于施工现场地表裸露、土方及建筑材料堆积,降雨时受雨水冲击冲刷,初期雨水中将携带有大量泥沙。(3)固体废物施工工地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期开挖土方;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包括废混凝土、水泥、木材等。
5、(4)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因素分析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物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人员活动。(5)生态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地基开挖破坏了该区域的绿化,对土地的扰动等造成施工场地内土质结构松散,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本项目建筑材料输送路线部分为硬化道路,剩余部分需进行路面硬化,道路硬化会对现有生态环境造成影响,但影响较小。2)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分析(1)环境空气影响防治措施分析A、运输车辆、施工设备尾气针对各种施工设备、运输车辆在燃油时会产生 TSP、CO、NO 2、CnHm 等大气污染物,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6、,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以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B、扬尘对于施工期扬尘,环评规定要严格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2010136 号“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 、晋环发2012272 号“关于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控制施工扬尘,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治理,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2)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分析施工工地用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清洗、路面及土方喷淋水等,设置 1 座 5m3沉淀池,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其中设备冲洗过程中的跑、冒、滴、漏溢流水仅含有少量的泥砂,不含其它杂质,冲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可以循环利用,不外排,评价要求必须做好临时污水收集池的防渗工程
7、,防止对水环境造成影响。对于雨季,由于施工现场地表裸露、土方及建筑材料堆积,降雨时受雨水冲击冲刷,初期雨水中将携带有大量泥沙。评价要求施工现场修建简易雨水排水渠,将雨水收集至 5m3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3)声环境影响因素及治理措施分析本项目厂界距离最近的村庄为西北 0.72km 处的阳坡村,施工噪声对周围村庄的居民影响很小。本项目施工期声环境影响突出体现在对施工人员的影响方面,为避免设备噪声对施工人员造成影响,评价建议项目施工时要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机械,减少工人接触高噪音时间;对声源附近工作时间较长的工人,应采取分发防护耳塞保护措施,使工人自身防护得到保障。(4)固体废物
8、影响及治理措施分析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期场地开挖产生的废弃土方;施工过程废弃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装修阶段的装修垃圾。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基础开挖及土建工程产生的砖瓦石块、渣土、泥土、废弃的混凝土、水泥和砂浆等,成份以无机物为主。施工建筑垃圾产生量约 20t,统一收集后运至灵石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施工期间挖方主要为建筑物的地基开挖,总挖方量为 0.5 万 m3,填方量为 0.1万 m3,主要用于地基的回填、铺路和场地绿化,剩余土方量为 0.4 万 m3,统一收集后暂存于矸石沟内,用于运营期矸石覆土。综上所述,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为防止施工
9、期造成生态破坏、水土流失,环评要求采取以下防治措施:A、针对水土流失,施工时要求施工边界修建围挡、覆盖帆布等,并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处置,有效防止水土流失。B、根据本项目施工特征及场地现状情况,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限制施工范围,加强对地基开挖、土方堆存等环节的影响控制。随着施工结束,本项目通过加强硬化和绿化,恢复施工毁坏的地表,可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C、施工结束后需要对本项目区域及四周进行绿化。2、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治理措施1) 环境空气本项目运营期无采暖单元,生活设施全部利用煤矿已建,工作人员不新增,全部由煤矿调配,工程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输道路、堆场扬尘及矸石自燃。(1)
10、道路扬尘评价要求企业对运输道路进行硬化,石子铺路,限制汽车超载,采用封闭运输方式,防止矸石跌落;运输道路路面要经常清扫和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的空气湿度;运输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按时洒水抑尘,在道路两侧种植树木。(2)堆场扬尘针对堆场扬尘评价要求采取定时洒水降尘,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降尘措施。(3)矸石自燃可能产生 CO、H 2S、SO 2由本项目矸石成分结果可知项目所填埋矸石含硫量不超过 1.5%,即本项目所接纳的煤矸石含硫量相对较低,其在矸石场内分层覆土压实后自燃的可能性极小。因此评价要求企业严格按环评提出的措施,做好矸石场的分层堆放、压实、覆土,以确保防止本项目煤矸石自燃。2) 水环境本
11、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3)固体废物1)矸石产生量本项目年开采原煤 60 万,根据煤源计算,本项目矸石产生量约 12.82 万 t/a,体积约为 8.55 万 m3/a。本项目与古县鸿联建材有限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见附件) ,将本项目矸石外售给其用于发电,在外销不畅时,送矸石场临时堆存。2)生活垃圾本项目职工人数为 10 人,全部由煤矿调配,垃圾产生量按 0.5kg/人d,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5.0kg/d,由煤矿统一收集,交古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4) 声环境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汽车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 5065dB(A)之间,主要采取限速、禁
12、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综上,经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三、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 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矸石场变更项目工程建设污染物产生量小,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厂址符合环境可行性和区域规划要求;项目在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各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请您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咨询,联系方式附后。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范围:受工程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村庄和居民,以及关注该工程的单位和
13、个人。主要事项:1、对工程的总体态度,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六、征求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请您在公示有效期限内(公示开始日起 10 个工作日) ,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附后。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信息发布起 10 个工作日内。七、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联系人:刘怀岗联系电话:15535747666电子邮件:环评单位:山西山大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郝经理联系电话:13546405575 电子邮箱:山西古县金谷煤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