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业务流程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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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附件 3: 汝南县农机局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核发业务流程图 申请:申请人到县农机局管理股提出书面申请 受理岗:登记申请材料,材料合格后当场完成受理工作。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当场返回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县级业务领导岗:审核全部材料,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发放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决定。不予发放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县级管理岗:自做出决定之日起 5 日内核发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 县级档案管理岗:整理保存档案材料承办机构:县农机局管理股 承办岗位:县农机局管理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业务流程图 申请:申请人

2、到县农机监理站提出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登记申请 受理岗:自申请之日起 1 日内做出准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符合法定要求,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县级业务领导岗:审核全部材料 检修拖拉机。收割机 市级业务领导岗:审核电子档案 县级牌证管理岗:市级审批后 3 日内办理变更、转移、抵押、注销有关手续 县级档案管理岗:整理保存档案材料 检验岗:准予变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 10 日内向农机监理机构交验拖拉机、收割机。准予转移的,转移后的拖拉机所有人应当于拖拉机交付之日起 30 日内交验拖拉机、收割机。承办机构:县农机监理站 承办岗位:县农机监理站受理岗 检验岗 领导岗 制证

3、岗 档案岗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换证、补证、注销登记业务流程图 申请:申请人驾驶证有效期满前 90 日内或驾驶证遗失当日或满足注销条件的当日到县农机监理站提交申请材料,其中遗失的,需提交驾驶证作废的登报申明材料。 受理岗:查验所有递交的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符合,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县级业务领导岗:审核全部材料 市级业务领导岗:审核电子档案 县级牌证管理岗:市级审批后 3日内换发驾驶证,并收回原驾驶证。 县级档案管理岗:整理保存档案材料承办机构:县农机监理站 承办岗位:县农机监理站受理岗 领导岗 制证岗 档案岗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核发业务流程图 申请人到

4、县农机监理站提出申请 受理岗:材料合格当场予以受理 材料不符合,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充材料 考试岗:申请人预约后 30 日内安排考试。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二、三、四依次进行 县级业务领导岗:审核全部材料 补考 市级业务领导岗:审核电子档案 县级牌证管理岗:市级审批后 5日内制作核发牌证 县级档案管理岗:整理保存档案材料承办机构:县农机监理站 承办岗位:县农机监理站受理岗 考试岗 领导岗 制证岗 档案岗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业务流程图申请人到县农机监理站提出申请 受理岗:材料合格后当场予以受理 材料不符合,申请人补充材料 检验岗:受理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检验车辆 县级业务领导岗:审核全部

5、材料 检修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市级业务领导岗:审核电子档案 县级牌证管理岗:市级审批后 5日内制作核发牌证 县级档案管理岗:整理保存档案材料承办机构:县农机监理站 承办岗位:县农机监理站受理岗 检验岗 领导岗 制证岗 档案岗 拖拉机(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业务流程图受理岗:材料合格后当场予以受理 材料不符合,申请人补充材料检验岗:2 日内检验拖拉机(收割机)县级业务领导岗:审核全部材料驾驶人在规定时限对拖拉机(收割机)进行检修 县 级 档 案 管 理 岗 :整 理 保 存 档 案 材 料合格,检验岗盖检验合格章承办机构:县农机监理站 承办岗位:县农机监理站受理岗 检验岗 领导岗 档案岗申请人申请农

6、机事故处理业务流程图受理:接到事故现场报案的,自勘查现场之时起 24 小时内决定是否立案;当事人未在事故现场报案,3 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立案:应当立案,并告知当事人;不予立案,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勘查处理:2 名以上农机事故处理员共同处理,做好现场取证和讯问笔录、其它证据保全。送达与复核:3 日内送达当事人。农机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 日内当事人提请复核。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30 日内复核完毕。报案:接到报案后,县农机监理站立即登记并组织现场勘查事故责任认定:自现场勘查之日起 10 日内,作出农机事故认定,并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对肇事逃逸案件,应当自查获肇事机械和操作人后 10 日内制

7、作农机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鉴定的,应当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 5 日内,制作农机事故认定书。赔偿调解:当事人维持原农机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 10 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调解农机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 10 日。制作农机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承办机构:县农机监理站 承办岗位:县农机监理站 农机事故处理岗跨区作业证发放业务流程图 受理岗:申请人向县农机监理站提出申请,受理岗当场受理。业务领导岗:审核驾驶证和行驶证有效。若没有检验的,要进行检验。 登记岗:当场发放跨区作业证,并在系统平台进行同步录入。承办机构:县农机局管理股 承办岗位:县农机监理站受理岗农机行政处罚简易流程图 立案

8、:例行监督检查、投诉举报、突击性检查中发现需给予处罚的违法违规行为。 调查取证:2 名以上农机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审查处理:制止违法行为,消除隐患。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1.未取得或使用伪造、变造、过期的维修技术合格证从事维修活动的;2.不能保持设备、设施、人员、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技术条件符合要求或超越范围承揽无技术能力保障的维修项目的;3.农机维修经营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或拼改装或承揽维修报废农业机械的;4. 未取得驾驶培训许可证或未按统一教学计划或聘用无资格人员擅自从事拖拉机驾驶培训活动的;5. 无资格的中介服务组织从事跨区作业中介服务、使用假冒跨区作业证或扰乱跨区作业秩序的。当

9、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 3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 7 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1. 伪造变造证照、未取得或使用无效操作证件操作农业机械的;2.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农业机械、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违反规定载人的。适用一般程序适用简易程序(即当场处罚程序):对公民处以 50 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 10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审查处理:根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材料依法做出处罚决定,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结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结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

10、书之日起 15 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将所有材料存档农机局管理股办理农机监理站办理承办机构:农机局管理股、农机监理站 承办岗位:管理股、农机监理站执法队 农机行政强制措施简易流程图 立案:当场制止农机违法违规行为,告知要实施的行政强制措施,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当事人当场能够解除上述现象的,不予实施强制措施。1. 无证照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或拒不排除并继续使用存在事故隐患的农业机械的;2. 使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拒不改正或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操作农业机械的。结案:在当事人完全解除上述存在的问题后,应立即归还暂扣的农业机械或证件、号牌。决定处理:根据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做出强制措施决定,并当场实施(暂扣农业机械或证件、号牌) 。将所有材料存档承办机构:农机监理站 承办岗位:农机监理站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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