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四部分、失业保险办事流程、 失业金领取受理部门:社保中心9号窗口申报条件:1、参保职工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前,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2、参保职工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终止劳动合同的 与用人 单 位解除劳动 关系的 被用人 单位辞退、开除和除名的 );3、参保职工于社会保险关系中断后两个月内的 5 至 20 日内(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办理。所需材料:1、劳动合同原件(需经劳动部门鉴证)2、职工险种减少表复印件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4、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一寸照片 2 张5、其中前次有失业登记的还须持原失业证办事程序:携带所需材料至区社保中心 9 号窗口初审,初审
2、通过,携带“失业保险 定期待遇审 批表” 至市人社局支付大 厅失业金发放窗口复审。2办理时间:失业金申领:每月 5-20 日咨询电话:5841265二、失业登记受理部门:失业人员所属社区办事程序:1、失业人员自办“ 芜湖市失业保险金领取 单证” 的次月起,每月 5-12 日凭身份证 及“芜湖市失业保险 金领取单证”到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开发区社保中心失业金发放窗口申领当月失业金。2、失业人员凭身份证及“芜湖市失业保险 金领取单证” 于次月的 13-20 日到徽商 银行黄山路支行领取失业金发放存折。3、失业人员凭发放存折于每月 28 日后,到徽商银行各营业网点支取失业金。办理时间:每月 5-12 日咨询电话:5841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