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高速公路互通式立交匝道及连接线设计标准依据规范和陕交函【2008】258和349号文件要求,确定如下审查原则:一、匝道设计速度1、采用主线分、汇流设计的匝道,一般应采用80km/h,增加规模较大或布设困难时可采用60km/h。主线与匝道或匝道与主线的速差一般不宜大于20Km/h。2、直连式匝道一般应采用60km/h,困难或交通量相对较小时可采用50km/h。左转直连式匝道一般适应于枢纽立交,右转弯匝道交通量较小或控制规模时,应采用50km/h。3、半直连式匝道一般应采用50km/h。总体设计要求或不增加较大规模时,可采用60km/h;主线速度不大于80km/h、交通量较小或制约严重时,也可采用40km/h。4、环形匝道设计速度一般应采用40km/h。交通量较小或条件受限时可采用35km/h;主线速度不大于80km/h、交通量很小或设置条件特殊困难时,也可采用30km/h。5、平纵横指标选择应充分注意匝道加速、减速交通特性。二、单向匝道路基宽度1、采用主线分汇流方式时,路基宽度应采用主线半幅标准。2、枢纽型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