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及处理流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废旧物资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理,制定本办法。第2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子公司第3条 本办法中的废旧物资包括:1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2报废的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库存物资;3生产、维修、大修理、更新改造、小型基建过程中拆除更换的材料等;4生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包装物等。5其他废旧物资。第4条 综合管理部、供应部、财务部共同负责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第二章 废旧物资管理第5条 各职能部门对废旧物资要及时上报,集中分类堆放,并做台帐进行登记,处置后做销帐处理;对废旧物资做简单的防护,以防止日晒雨淋等外界因素造成的损失。第三章处理程序及工作流程第6条 废旧物资应区分具体情况进行处理:1. 报废的设备等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的界定参照公司关于固定资产内控管理制度,由资产使用部门填写固定资产处理单提出申请,对该设备的名称、规格型号、购置时间、预计使用时间、购入原值、已提折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