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序号 资 产 类 别 使用年限一 交通运输设备(一) 机动车1 9 座(含 9 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 12 年2 9 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 10 年3 微型载货(总质量小于等于 1.8 吨)汽车 8 年4 总质量大于 1.8 吨的载货汽车 10 年5 带拖挂的载货汽车(指全挂汽车) 10 年6 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专用车 10 年7 矿山作业、垃圾清运专用车 8 年8 装配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载货汽车(原装配单缸柴油机的三轮农用运输车) 6 年9 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 6 年10 装配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载货汽车(原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
2、) 9 年11 两轮摩托车 8 年12 三轮摩托车 8 年(二) 船舶(含海船和河船)1 高速客船 25 年2 客 船 类 ,包 括 客 滚 船 、客 货 船 、客 渡 船 、客 货 渡 船 、旅 游 船 、客 船 30 年3 液体货船类,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 31 年4 散货船类,包括散货船、矿砂船 33 年5 杂货船类,包括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推轮、驳船 34 年二 办公自动化设备1 大型计算机 10 年2 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 8 年3 台式电脑(包括:网络计算机、终端) 6 年4 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笔记
3、本电脑 6 年5 移动硬盘、不间断电源(UPS) 6 年6 传真机、投影机、扫描仪 6 年7 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碎纸机 6 年三 电器设备1 电视机 8 年2 电冰箱 6 年3 洗衣机 8 年4 摄像器材 12 年5 摄影器材、照相机 10 年6 空气调节器、除湿设备 12 年7 中央空调设备 15 年四 家具,包括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其他家具 10 年五 专用设备1 消防设备 12 年2 厨房设备 8 年3 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系统) 8 年4 道路清扫设备 10 年5 电子设备 6 年6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摄录设备、 传送设备) 6 年7 音响设备 12 年8 健身房设备 8 年9 通讯设备 8 年六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10 年七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10 年八 机械设备 12 年九 动力设备 15 年十 传导设备 22 年十一 闭路电视播放设备 10 年注:摘自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温州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温政发200910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