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劳务规章制度【篇一:建筑工地劳务管理制度】 项目部劳务管理工作制度 一、项目经理任“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并对本项目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 二、劳动力管理员负责现场劳务管理具体工作。 三、劳务队伍施工队长对本队伍劳务管理工作负总责。 四、劳务队伍劳动力管理员负责本队伍劳务管理具体工作。 五、严格传达、落实北京市住建委及建管中心有关劳务管理工作要求。 六、组织落实北京市住建委、建管中心及总公司有关劳务管理规定。 七、督促项目部劳动力管理员及有关人员做好现场相关劳务管理工作。 八、组织每月定期召开“项目劳务管理工作例会”,会议记录归档保存。 九、劳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管理机构花名册,专、兼职劳动力管理员考试合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备案劳务分包合同等资料应归档保存。 十、劳动力管理员应每月核对劳务队伍人员花名册、人员增减台帐、新增人员身份证、岗位技能证书、劳动合同。 十一、劳动力管理员应每月核对考勤表、工资表、工资发放公示清单。 十二、必须严格落实劳务费月结月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