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垃圾再生利用管理制度为减少建筑垃圾的产生和加强建筑垃圾的合理利用特制定以下制度:1. 钢筋余料的再生利用1.1 钢筋下料采用电脑放样后由放样施工员与预算员及具体制作人共同核算,做到最优下料方式;1.2 所有余料在指定区域集中分规格堆放,禁止乱扔乱放;1.3 构造柱植筋,马凳筋,支撑铁一律使用余料制作;1.4 完全不能使用的余料,应存放在钢筋回收区,由回收部门统一回收。2. 模板余料的再生利用2.1 拼模后产生的木板、木方应集中分类堆放;2.2 后浇带的覆盖,垃圾箱的制作应采用废旧木板;2.3 短木方应采用胶结方式接长再利用;2.4 禁止乱裁乱切新木板新木方;2.5 完全不能使用的废料应集中堆放,由回收部门统一使用粉碎机粉碎后重新压制成型。3. 混凝土废料的再生利用3.1 混凝土浇筑后产生的废料应由专用管道输送至底层,用于基坑回填,若任具有塑性,应用于临时道路的硬化或其他零星工程;3.2 混凝土在浇筑前应由预算员与混凝土工长共同核定工程量,并在浇筑过程中随时跟踪记录,严禁超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