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工作,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建筑工程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结合我区建筑施工的实际,特制定滨海新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一、指导思想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坚持政府统一指挥、有关各方协调一致的原则,从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角度出发,确保建筑施工正常进行,提高对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置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确保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二、适用范围本预案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指在滨海新区(角斜镇)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伤合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事故。 事故类别包括: (一)建筑物倒塌及深基坑坍塌; (二)大型机械设备倒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