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建湖县特殊教育学校录播教室项目招 标 文 件采 购 单 位: 建湖县特殊教育学校 (盖章)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腾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二 一 八 年 十 一 月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二、总则7 三、招标文件8四、投标文件9五、开标13六、评标14七、定标17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20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5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27第六章 投标文件及格式303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江苏腾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特殊教育学校的委托,对建湖县特殊教育学校录播教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自愿参加并具有相应资质和实
2、力的单位参加投标。二、项目概况:1.采购单位:建湖县特殊教育学校;2.项目名称:建湖县特殊教育学校录播教室项目;3.采购内容:校园录播系统 1 套,包括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运输、装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资金来源:县财政,已落实;5.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装修、供货、并安装成功。6.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7.采购预算:预算为 36.8 万,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
3、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月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且在有效期之内(有效期是指在开标截止日前未被中国执行网正在列入失信人员或企业的名单中),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4、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记录查询,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http:/);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4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四、报名程序:公告发布后,凡自愿参加且能满足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请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17 时前,到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湖县双湖路住建大厦一楼东)江苏腾讯招标代理确
5、认参与报名(报名时须提供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报名确认后须向代理公司索取书面回执,并获取招标文件(未参与投标报名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三天前以传真或其它有效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否则,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以公示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建湖境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五、招标文件发放发放时间:自采购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 年 11 月 27 日 15:00。递交地点: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开标时间: 201
6、8 年 11 月 27 日 15:00。七、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hu. )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八、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2、投标人参与报名后,无故放弃投标的;3、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投标文件的。九、其他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5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2、中标单位如不具备装饰装修施工资质的,本项目中装修部分工程须分包给
7、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且分包单位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十、联系事项:采购单位:建湖县特殊教育学校采购单位联系人:潘青海联系电话:15961900286代理机构:江苏腾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 系 人:张 娜联系电话:0515-86564466 监管机构: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515-80618500本项目相关信息均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 http:/www.jianhu. 等媒体上发布。十一、附件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附件一: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建湖县特殊教育学校2018 年 11
8、月 1 日6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一、前附表项目名称 建湖县特殊教育学校录播教室项目项目内容 校园录播系统 1 套,包括采购范围内所有设备的运输、装修、安装及售后服务等;项目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标段划分 一个采购单位联系人 潘青海 电 话 15961900286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 娜 电 话 0515-8656446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柒仟元整 交纳时间 2018 年 11 月 27 日 15:00 前投标保证金交纳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直接从投标单位账户(基本户)汇出,汇至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
9、标,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汇票、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或现金存单等其他形式,否则无效(收款单位: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314311500304,账号:3209251901211000005297,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6220589),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一律作无效标处理。履约保证金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价 5%的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结束后退还。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装修、供货、并安装成功。投标文件份数一号标书:壹式伍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肆份;二号标书:资格审查
10、材料原件;三号标书:评分细则中涉及到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投标人认为须提供的原件;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起 45 天(日历天)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 年 11 月 27 日 15:00 时 地点: 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 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8 年 11 月 27 日 15:00 时 地点: 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二 厅 预算价 预算价为 36.8 万元,高于该预算价的作无效标论处。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于开标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以不诚信投标在网上予
11、以公告一个月。7在公告期间,建湖范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采购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2、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二、总 则1、适用范围1.1、本次项目仅适用于招标文件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等。2、定义2.1、“采购单位”、“采购人”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业主方。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招标项目活动组织方。2.3、“投标人”系指获取了本招标文件,且已经提交或者准备提交本次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2.4、“投标文件有效期” 系指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合同签订之
12、日止的期限。2.5、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一般条件:3.1 资格条件:A、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半年内的财务报表或者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须提供不少于三个月的月报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经税务部门认可的近半年内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不少于三个月的);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
13、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6、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不得被列为失信人员名单且在有效期之内(有效期是指在开标截止日前未被中国执行网正在列入失信人员或企业的名单中),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失信记录查询,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网址http:/); 8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B、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其他条件:1、投标申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
14、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4.1.1、招标公告;4.1.2、投标人须知;4.1.3、招标内容及要求;4.1.4、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1.5、合同主要条款;4.1.6、投标文件格式。4.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视同认可招标文件内所有内容。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
15、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3、勘察现场4.3.1、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进入采购人项目现场进行踏勘的,不得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4.3.2、无论投标人踏勘与否,都将被视为熟悉履行该项目有关的一切情况,并承担一切与投标有关的风险、责任和义务。4.3.3、现场踏勘由各投标人自行实施,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4.3.4、投标单位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
16、况,以获得一切可9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补充:5.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以规定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 11 月 17 日前)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如在规定期限内未递交疑问或未按规定提交投标疑问的,则视为该投标人无疑问。5.2 投标截止日期 15 天前,采购人可能会以答疑文件或补充通知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在建湖县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ianhu. 2018 年 11 月 17 日 17
17、 时后向采购人提出疑问的,采购人可拒绝受理和答复。5.4、投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采购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5.5 本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所有。 四、投标文件6、投标文件的编制6.1、要求6.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6.1.2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6.2、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8、6.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6.2.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10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2.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6.2.4、翻译的中文文件与外文文件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7、投标保证金7.1、投
19、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7.2、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直接从投标单位账户(基本户)汇出,汇至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标,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汇票、电汇或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或现金存单等其他形式,否则无效(收款单位: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号:314311500304,账号:3209251901211000005297,联系人:周会计,联系电话:0515-8
20、6220589),在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一律作无效标处理。7.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7.3.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7.3.2、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7.3.3、投标人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7.3.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7.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应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基本帐户;7.5、未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8、投标报价:8.1、投标方应在招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写明投标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投标方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除合同另有约定,投标人投标报价表上所标明的价格均为履约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