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备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北京市仁和律师事务所 孟宪生 民为邦本 法为公器物 权 物权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 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行业管理与社会管理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 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 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工作。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 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 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 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 第三条 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 作。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 督管理工作。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管 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专项服务的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 监管部门依法按照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以及和谐社区建设 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