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方案为了规范我院奖学金的评定工作,保证公平、公正和公开,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研究生在学期间从事创造性的科学研究,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专项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组成唐士其、范士明、李义虎、张海滨、梅然、张清敏、王正毅、初晓波、项佐涛、汪卫华、曹丽玮、魏西凝二、研究生获得专项学业奖学金的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业成绩优良,积极开展科研工作和参与社会实践,并取得良好进展或成果; 4.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2、 5.无有损学校荣誉和利益及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6.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处于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普通研究生三、专项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原则1、专项学业奖学金按照博士生、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分别进行评定。2、以专业为单位,学院将奖学金名额分配到各专业后,由各专业主任组织,综合学生的课程学习和科研状况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评定(因博士生专项学业奖学金名额有限,每年将按照中外、科社、国政、国关、外交、国政经的顺序轮流分配);3、专业学位硕士生包括公共管理硕士(全日制)、LSE 项目、巴政项目;4、新生不参与评定;5、留学生不参与评定;6、处于延期阶段的研究生不参与评定。四、奖学金标准博士生 10000
3、 元/人年,共 4 人学术型硕士生 8000 元/人年,共 17 人公共管理硕士及 LSE、巴政项目8000 元/人年,共 3 人五、具体工作流程1、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召开会议,根据奖学金比例将名额分配到各专业;2、各专业主任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综合学生的学习成绩、科研状况及其综合表现进行奖学金评定3、各专业奖学金初评结果应在本专业内进行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的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定结果通知研究生教务办,由教务录入管理系统中,并导出获奖名单表格、打印、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院奖助办公室。5、研究生院奖助办审核后,学院将对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2018 年 9 月
4、19 日附:学业专项奖学金的评定方法经各教研室主任商定,研究生专项学业奖学金评定时,同学们的评分按以下方法计算。一、 硕士研究生S(G/10x95+Nx5)/100式中 S 为最终得分, G 为平均成绩,N 的取值专业核心期刊文章为 1,专业非核心期刊文章为 0.2这样,如 N0,即未发表文章,G 分别为 89、90 时,S 分别为 8.455、8.550。如N1,则 G 为 89 时 S 为 8.505,没有超过未发表文章而 G 为 90 的同学,当N2,G89 时,S8.555,略微超过 G 为 90,但没有发表文章的同学。二、 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评分办法与硕士研究生相同,但一年级的成绩和发表的文章只能二年级用,二年级的成绩和文章只能三年级用,按此类推。按时完成培养计划的同学在排序时理应先于没有完成计划的同学;因出国而回国后选课的同学,与这门课所在年级一起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