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聘专业技术职称办事指南权力事项类型 公共服务事项服务单位 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咨询电话 028-86130505028-86138840 监督投诉电 话 028-86140600办理形式 现场办理办事者到办事大厅现场次数 1 次服务内容 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为存档人员提供初聘专业技术职称服务。办理时间、地点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办理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小南街 99 号二楼服务大厅办理时限 15 个工作日申请条件在单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A:助师级:1.大专毕业,
2、从事本专业技术岗 位工作满三年;2.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岗 位工作满一年;3.硕士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岗 位工作满三个月;B:中级: 1.硕士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岗 位工作满三年;2.博士学位获得者,且从事本 专业技术岗位。申请材料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2.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工作总结(2000 字以上,加盖 单位公章);4.申报专业相关论文(2000 字以上,可不 发表);5.单位推荐信(1000 字以上,加盖 单位公章);6.1 寸蓝底证件照 2 张。办理流程业务大厅申报:1.申报单位报送以上纸质材料;2.工作人员审核,确定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并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3.工作人员即时受理,15 个工作日 领取资格证书。收费依据及标准1.四川省省物价局、四川省财 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 265 号);2.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全省人社系统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 236 号)。初级 150 元/人,中级 320 元/人。设定依据1. 四川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人事部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有关具体问题的说明和印发我省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的通知(川职改1991 8 号)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