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同市云冈区最低工资标准公布接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精神,目前 2018 年山西省的最低工资标准尚未调整,我区现仍执行2017 年省最低工资标准。详情见附件大同市云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 年 10 月 9 日附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晋政办发2017120 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各大中型企业,中央驻晋单位:根据山西省最低工资规定(省政府令第 218 号)和最低工资规定(劳动保障部令第 21 号)精神,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居民消费水平提高的实际,并考虑社会保障和住房公积金等
2、因素,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1620 元、二类 1520 元、三类 1420 元、四类 1320 元,依次调整为 1700 元、1600 元、1500 元、1400 元。同时,相应提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 9.8 元、二类 9.2 元、三类 8.6 元、四类 8.0 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依次为一类 18.5 元、二类 17.4 元、三类 16.3 元、四类 15.2 元。二、本通知中所指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剔除下列各项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性工资:(一)加班加点工资;(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行车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三、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实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 年 9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