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黑河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为深入开展我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依据黑龙江省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黑管发201760号)、中共黑河市委办公室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市办文20198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重要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发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机构示范引领和带头作用,逐步建立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二)工作目标2020年7月30日前完成10个市级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2020年年末前,市直公共机构及其所属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各县(市、区)、建制镇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实施范围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军队、工会、共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