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齿轮检修标准制度规定.2.1.6.1 齿轮不得有断齿,齿面不得有裂纹和剥落等现象。2.1.6.2 齿面出现早期点蚀,如不再发展,仍可继续使用。但达到如下情况之一时,必须更换: 1 点蚀区高度为齿高的100; 2 点蚀区高度为齿高的30,长度为齿长的40; 3 点蚀区高度为齿高的70,长度为齿长的10。2.1.6.3 齿面不得有严重胶合(即胶合区达到齿高的1/3,齿长的1/2)。2.1.6.4 齿面出现轻微磨损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 1 硬齿面齿轮,齿面深度磨损达硬化层深度的40; 2 软齿面磨损量达到齿厚的5; 3 开式齿轮齿厚磨损达原齿厚的10。2.1.6.5 圆柱齿轮副啮合时,齿长中心线应对准,偏差不得大于1mm。圆锥齿轮副啮合时,端面偏差不得大于1.5mm。2.1.6.6 新更换齿轮副的啮合,接触斑点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柱齿轮沿齿长不小于50,沿齿高不小于40; 2 圆锥齿轮沿齿高、齿长均不小于50; 3 圆弧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