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取 样 第一章 范 围第一条 本附录适用于药品生产所涉及的物料和产品的取样操作。第二章 原 则第二条 药品生产过程的取样是指为一特定目的,自某一总体(物料和产品)中抽取样品的操作。取样操作应与取样的目的、取样控制的类型和待取样的物料及产品相适应。应有书面的取样规程。取样应使用适当的设备与工具按取样规程操作。第三条 应制定有效措施防止取样操作对物料、产品和抽取的样品造成污染,并防止物料、产品和抽取的样品之间发生交叉污染。第四条 取样操作要保证样品的代表性。一般情况下所取样品不得重新放回到原容器中。第三章 取样设施第五条 取样设施应能符合以下要求:1. 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不低于被取样物料的生产环境;2. 预防因敞口操作与其他环境、人员、物料、产品造成的污染及交叉污染;3. 在取样过程中保护取样人员;4. 方便取样操作,便于清洁。第六条 -内酰胺类、性激素类药品、高活性、高毒性、高致敏性药品等特殊性质的药品的物料或产品取样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的生产设施要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