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都匀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资金筹集方案按照中共黔南州委办公室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城乡公交一体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及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资金筹集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为筹集城乡公交客运发展资金,完善落实优惠扶持政策,保障都匀市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一、意义和目的通过设立都匀市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资金,进一步强化财政资金激励效应和扶持补助力度,引导和带动社会投资城乡公交产业,提高城乡客运优质有效服务水平,加快实现都匀市城乡公共交通基本服务均等化,为都匀市实施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二、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
2、资金组成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资金为公益性补贴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改革中涉及的各项补贴补助、相关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智能化公交建设等。由都匀市政府通过融资以及市财政资金补助、补贴等方式来筹集和管理。三、资金来源及用途都匀市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资金的来源和用途,主要2为四个方面:1.由都匀市财政局年均筹集资金不低于 1500 万元,拟用于服务城区至乡镇客运枢纽站(绿茵湖、匀东、坝固、墨冲、凯口、基场、江洲、摆忙、沙寨、平浪、石龙、杨柳街、王司、奉合)的乡镇公交线路及新增的乡镇与乡镇之间公交线路中,经改造成公交车辆的 190 台原客运班线车及新增的城乡公交车辆的票价亏
3、损补偿和用于补贴每年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改革的公交车辆对残疾人、70 岁以上老人和军人免费乘坐公交等方面。该补贴根据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改革的推进和城乡客运发展需要逐年递增。2.由都匀市政府通过政府融资 1 亿元,该资金主要用于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的发展规划制定、城乡公交一体化通客车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道路安保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城区客运北站建设及维护、乡镇客运枢纽站和城乡公交招呼站的建设及维护等。3.采取 PPP 的模式,引入社会资本。一是由投资者垫资进行建设,在建设完成验收后再由政府对工程的资金款进行分期支付;二是由投资者全垫资进行建设,建成后的公共产品的广告权等由投资者来进行经营和维护,通过
4、签订协议规定经营时间,待期满后再移交回政府。该资金主要用于智能公交调度系统的建设、电子站牌的建设以及新能源公交充电桩的建设等。4.其他资金来源。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资金留存期间产生的利息纳入发展资金;社会各界对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事3业的无偿捐赠资金纳入发展资金;都匀市城乡公交基础设施运营产生的其他收益纳入发展资金。四、资金使用规则按照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资金筹集方案的通知中要求的“ 科学统筹、合理补偿、总量平衡、量入为出” 原则,都匀市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资金具体使用规则由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市财政局根据每年的城乡公交客运发展实际情况来制定:一是每年的现有已
5、优化公交线路或新增公交线路补助补贴的实际变化情况;二是制定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规划、每年的现有及新增通客车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实际情况、现有及新增道路安保设施的建设及维护实际情况以及现有及新增城乡公交候车亭的建设及维护实际情况等;三是建设智能公交调度系统、每年的电子站牌的建设以及新能源公交充电桩的建设实际情况等。五、资金归集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资金财政筹集投入部分,需列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且每年第一季度末必须到位。其它来源的资金,应适时到帐,统一管理。六、资金管理(一)预算编制和审核。都匀市交通运输局是同级资金的年度预算编制主体,都匀市财政局对交通运输局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报同级人大审核批准后执行。(二)资金监督管理。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资金必须专4款专用。如有年度结余,转入下一年度使用。都匀市监察、审计、财政部门要对城乡公交客运一体化发展资金的使用管理,建立全程跟踪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接受上级和同级审计部门的审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或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财经管理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