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县落润乡简介及机关内设机构职能落润乡位于地处高县西南部,位于宋江河中游,距离县城 14 公里,川云路贯穿境内。东毗嘉乐镇,南邻蕉村镇、罗场镇,西接可久镇,北连文江镇。交通便捷,通讯发达。全乡幅员面积 66.01 平方公里,辖 16 个行政村,1 个社区,120 个村民小组,6132 户,人口 22931 人,耕地面积 19064 亩,产业以茶叶、蚕桑、生猪为主,属典型农业乡镇。【历史沿革】 清乾隆 27 年为归化乡河右二、三甲乐润场,又名乐润坎,同治 5 年(1866 年)前改落润场。民国 18 年置乡,民国 24 年改联 保。民国 29 年(1940 年)11 月复为乡。1951年 2 月
2、,分置乐润乡、共和乡。1956 年 2 月共和乡并入乐润乡。1958 年 10 月划归罗场公社。1959 年 10 月划出置乐润公社。1978 年划入罗场公社。1980 年复置乐润公社。1984 年 6月建落润乡。1992 年 9 月撤区并乡建镇,仍为落润乡。2005年原文江镇辖 6 个村划入落润乡。落润乡内设机构为:党政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牌子)、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分别挂财政所、计划生育办公室、民政办公室、安全生产办公室牌子)、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挂人才和劳动保障所牌子)。行政编制:18 名,事业编制 9 名。落润乡党委主要职责:1.宣传和执行路线、方针、政策;2.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
3、党员;3.发展壮大党组织; 4.搞好党风廉政建设;5.带领群众勤劳致富。落润乡政府主要职责:1.落实政策;2.促进发展;3.维护稳定;4.加强管理;5.提供服务。党政办(主要职责:宣传、落实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政府行为;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和民主法制建设,努力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负责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会议的组织协调、各办(室)的内部管理协调、督查督办和接待工作以及机关内务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经济发展办(主要职责:谋划发展思路,营造发展环境,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农业生产,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加强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民政等社会管理;发展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及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监管工作。)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广播电视“村村通” 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及处理;乡村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救灾抢险和其他农机作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