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教育学院论文写作大赛评审细则1. 评审实行参赛者匿名、评委实名,以及导师回避原则(在各评委评审的论文中不含本人指导的研究生论文) 。2. 评委对论文进行评分,评分采取百分制。90 分及以上为“优秀” ,80-89 分为“良好” ,60-79 分为“合格” ,60 分以下为“不合格”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评审维度 评审细则指导性与实用性(50 分)1. 选题具有理论或实践意义2. 具有一定的实用性和推广价值,对汉语国际教育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创新性与真实性(30 分)1. 具有创新性,选题新颖,见解或思路独特,研究方法或材料数据有特色2. 必须是作者本人的实践与研究成果3. 观点、理论和材料数据
2、真实可信科学性与规范性(20 分)1. 科学严谨,能够科学运用理论或事实论据,具有可信度或可行性2. 遵守学术规范,如题目与正文相符、摘要简明扼要、观点和材料一致、结论明确3. 结构清晰,语言准确流畅。3.评为“优秀”或“良好” (评分在 80 分以上的)的论文数,原则上不超过所评审论文总数的 2/3。4. 评为“优秀”或“良好” (评分在 80 分以上的)的论文,评委应在评阅表上写出简要的评语,说明论文的学术价值、优点等。5. 汉语国际教育系汇总所有评委的评阅意见,根据平均分确定参赛论文的初审成绩与排名。如有论文初审成绩相同且影响奖项确定,则由评委集体评议后确定排名。汉语国际教育系2017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