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8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一、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已经登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下列情形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当事人可以申请转移登记:(1)转让、互换或赠与的;(2)继承或受遗赠的;(3)作价出资(入股)的;(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5)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导致共有份额变化的;(6)分割、合并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7)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等导致权属发生变化的;(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一)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四)能够证明土地权属发生转移的证
2、明、文件等;(五)土地交易确认单;(六)依法需要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缴纳税费的,应当提交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凭证、税费缴纳凭证。三、去哪儿办理?咨询电话是多少?办理时段安排?办理地址:抚顺市不动产登记与房屋交易中心179材料不全 不符合条件(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 1-62 号)咨询电话:024-56702571办理接待时间:周一至周日 08:30-11:30;13:00-16:30注:法定节假日除外四、多长时间可以办好?是否收费?四个工作日即可办结。收费情况:住宅用地 80 元,非住宅用地 550 元。五、办理流程图开 始窗口现场提交申请材料结 束审查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告知不予受理领 证结 束准予受理审核通过办理权籍调查(不动产权证书除外)结 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