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暨暨 南南 大大 学学 南南 校校 区区 体体 育育 馆馆 、 主主 体体 育育 场场 及及 东东 片片区区 体体 育育 设设 施施 工工 程程 施施 工工 总总 承承 包包 及及 施施 工工 总总 承承 包包管管 理理 与与 配配 合合 服服 务务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 标 单 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单位: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日 期: 2017 年 3 月2目录目录 .2第一章 投标须知 .3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18第三章 合同条款 .37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38第五章 技术条件(工程建设标准) .70第六章 图纸及勘察资料 .91第七章 工程量
2、清单 .92第八章 招标控制价 .933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声明: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 GZZB2010-007-1.3 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 1 定义招标人(即发包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另行通知 2 2.2 工程名称暨南大
3、学南校区体育馆、主体育场及东片区体育设施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施工总承包管理与配合服务3 2.2 建设地点 广州市番禺区兴业大道东 855 号暨南大学南校区校内4 2.2 建设规模暨南大学南校区体育馆、主体育场及东片区体育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为 10090 平方米。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体育馆、体育场及东片体育设施工程,其中体育馆建筑面积为 8883 平方米,桁架钢结构最大跨度为 48.7 米,最大建筑高度为 23.7 米;主体育场看台建筑面积为 1207 平方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4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5 2.2 承包方式由承包人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和图纸内容实行工程施工总承包
4、,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通过工程验收、包移交、包结算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包承包人应当购买的保险等。6 2.2 质量标准 一次竣工验收合格,确保广州市建设工程优质奖。7 2.2 招标范围暨南大学南校区体育馆、主体育场及东片区体育设施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建筑与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不含临电、外电接入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含临水等临时设施)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招标图纸为准。8 2.2 工期要求2017 年 3 月 30 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427 日
5、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9 3.1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为主。 10 4.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1 资格审查方式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12 13.1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13 15.1 投标有效期 18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5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14 16.1 投标担保1.收取方式:方式一: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2.投标担保额度:80 万元(在招标过程
6、中不可调整)。3. 缴纳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缴纳,到账情况以开标时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的信息为准。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16款。15 5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16 8 投标答疑1.方式:网上答疑: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8 日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15 日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 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8.1 款。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17 17.1 投标文件份数技术标投标文件:1 份
7、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5 份副本。经济标投标文件:1 份正本(含电子文件一套),5 份副本。独自分开的封包数共为 4 包。18 19.1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地点和时间收件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接收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 年 月 日 时 分截止时间:2017 年 月 日 时 分19 20.1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方式二(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开标开始时间:2017 年 月 日 时 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室6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20 26 开标评标办法方式一:选取方法 评标办法二 (综合评分法一,技术标与经济标同时开启)。2
8、1 29.1 履约担保 方式一:中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为中标价款的 10%。22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08009408.03元。23 非竞争费用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为 4666290.59 元,暂列金额为7999271.89 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 13285777.02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24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25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X 从0,100的整数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26进
9、入第二阶段评审的家数将第一阶段得分由高至低排序,选择得分前 12 名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审;第一阶段得分的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12 名的,则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审。7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27工程成本警戒价工程成本警戒价为 91807996 元(按招标控制价的85%设置)。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
10、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28第一阶段各分值的权重技术分权重为 80 %,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权重为20%。注: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按关于进一步完善施工和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穗建筑20141463 号)规定执行。技术分权重=100%-诚信综合评价得分权重29评标委员会人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30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本项目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数,以 施工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排名为准。8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31第二阶段投标人名次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一、办法二)选取方法:
11、方法三方法三:1、按以下公式计算评标参考价:评标参考价=(Q 中-Q 低)/100*+Q 低Q 低:为通过技术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最低价与工程成本警戒价两者中的较高值;Q 中:为(招标控制价*94%)。2、当第二阶段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参考价时得 100 分,每高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5 分,每低于评标参考价 1%,扣 1 分,扣至 0 分为止,得出经济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经济标评审组按照“总分=(第一阶段得分第一阶段得分权重(20%)+经济分经济分权重(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以综合诚信评价排名靠前的排前;总分与
12、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上一年度总中标金额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按中标候选人数量规定,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注:计算评标参考价的等分点值 X 在开标前,从0,100的整数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委员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9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32经济分相同情况下的排序方法(适用于办法三、办法四)选取方法 方法一 方法一:经济分相同的投标文
13、件,以报价较低的排前;经济分与报价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经济分、报价与技术得分均相同或经济分、报价均相同但未评技术分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方法二:经济分相同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投标人的排序。方法三: (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注:随机方式确定排序的具体操作步骤为:由评标会对出现该情况的投标人进行编号,然后通过摇珠机依次摇出投标人的排序。招标人可采取其他方法随机确定排序,操作步骤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3213.4、13.5.2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按合同条款相关约
14、定调整。 3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 60日诚信分,以下同。10二、投标须知修改表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 GZZB2010-007-1.3 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下载查阅。条款号:2.5 修改类型:
15、增加现文:2.5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条款号:8.1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现文: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及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
16、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 “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条款号:8.2 修改类型:修改原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 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现文:8.2 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