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济 宁 市 任 城 区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综 合 质 检项 目 建 设 仪 器 设 备 采 购 A 包公 开 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鸿运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六年十一月1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 .2第二章 投标单位须知 .5第三章 项目说明 .20第四章 合同格式 .27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31第六章 附 件 .322第一章 招标公告济宁市任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质检项目建设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A 包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宜公告如下:采 购 人: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
2、道 89 号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运招标有限公司地 址:济宁市高新区菱花南路王子酒店 6 楼 601一、项目编号:RCCG-2016-0615二、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质检项目建设仪器设备采购 A 包,采购内容为:高效液相色谱仪 1 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台、匀浆机 1 台、电子天平 1 套、漩涡混合器 1 台、超声波清洗器 1 台、电热鼓风干燥箱 1 台、智能电导率仪 1 台、电子恒温水浴锅1 台、康氏振荡器 2 台、酸度计 2 台、冰箱 1 台、保鲜柜 1 台、净化交流稳压器 3 台、气瓶 5 套、移液器 1 套、固相萃取仪 1 台、溶剂过滤器 1 台、植物粉
3、碎机 2 台、玻璃器皿 1 批、电热真空干燥箱 1 台。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方式(详情见投标单位须知)。四、投标单位资格要求:4.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4.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货物及相应服务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4.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4.5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
4、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4.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4.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4.6 同一供应商可参加本项目 A 包、B 包两个包组的报价,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包组。4.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9 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4.10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五、预算金额:人民币 130.8 万元。六、招标文件获得方法
5、1)凡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或已办理 CA 电子密钥投标人均可以获取招标文件。凡未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注册登记窗口注册的投标人应先办理注册,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注册程序详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办公指南”中的“投标单位注册登记程序”,并按照普通投标单位注册登记程序办理。 2)CA 电子密钥的办理实行投标人自愿原则,注册咨询电话: 3202121,CA 电子密钥咨询电话:3202114。3)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套,售后不退。七、响应文件的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 9:0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政
6、府采购网站。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站”选择“上传报价增加投标方案”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八、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 8:30-9:0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 42 号院内东楼)1 楼开标室九、投标人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解密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 9:00 之后 (北京时间)解密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 42 号院内东楼)1 楼开标室十、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 9:0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7、济宁市建设路 42 号院内东楼)1 楼开标室十一、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电话:0537-5660513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道 89 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0537-2930369地址:济宁市高新区菱花南路王子酒店 6 楼 601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4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
8、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人随意放弃中标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公示结束无异议,无正当理由 5 日内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 30 日内不签订书面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十日5第二章 投标单位须知一、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序号 项 目 内 容1 项目名称 济宁市任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质检项目建设仪器设备采购 A 包2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济宁市任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质检项目建设仪器设备采购 A 包,采购内容为:高效液相色谱仪 1
9、套、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1 台、匀浆机 1 台、电子天平 1 套、漩涡混合器 1 台、超声波清洗器 1 台、电热鼓风干燥箱 1 台、智能电导率仪 1 台、电子恒温水浴锅1 台、康氏振荡器 2 台、酸度计 2 台、冰箱 1 台、保鲜柜 1 台、净化交流稳压器 3 台、气瓶 5 套、移液器 1 套、固相萃取仪 1 台、溶剂过滤器 1 台、植物粉碎机 2 台、玻璃器皿 1 批、电热真空干燥箱 1 台。3投标单位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规定;2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述货物及相应服务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3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10、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5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5.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5.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5.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 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 同一供应商可参加本项目 A 包、B 包两个包组的报价,但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包组。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人(含法定代表人)未
11、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人不必提供证明)610 投标人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4投标人证件及业绩的提交1、本项目为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相关资格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密封包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将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2、投标单位还应将须评标委员会验证的相关资料(包括企业信誉、业绩、获奖证书等证件资料(具体详见评分标准)与上述资格证件密封包装,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否则评分办法中相应条款不予计分。3、报
12、价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原件文件,不予接受。4、以上原件和原件清单 2 份(具体格式详见附件)应密封包装,其中原件清单将作为数量核对、原件退还的依据,请报价单位务必按格式填写。5、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均应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评标委员会将做废标处理并按相关规定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库。5开标时投标人需要携带的证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其中,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需携带其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未按上述规定提交证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注:(1)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应随身携带(请勿密封),在开标时提交给采
13、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2)授权委托书还应装订到投标文件一份。6投标单位提报虚假材料应承担的责任投标单位必须对其投标文件中提供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单位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招标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定标后,招标人如对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承诺内容和证明材料进行核查,中标单位应无条件配合招标人的核查工作,不得托词拒绝核查或隐瞒真实情况。发现中标单位是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单位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必须进行赔偿并负相关责任。7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质证书及材料谋取中标
14、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佰叁拾万捌仟元。投标人所报价格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8 供货期除技术要求中有规定的外,其他设备中进口设备供货期要求为签订合同后 60 天内供货安装完毕,非进口设备供货期要求为:签订合同后30 天内供货安装完毕;投标人可自报最优供货期,但不得长于招标文件规定。9 投标有效期
15、从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10电子标书上传及网上报价所有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须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 9:00 (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文档或截止时间后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标及评审)。具体操作为登录“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使用“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网上报价并上传。1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12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 8:30-9:00(北京时间)1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1
16、6 年 12 月 21 日 9:000 之后 (北京时间)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仍未解密的电子文档将不予公开唱价及评审。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 9:00(北京时间)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 42 号院内东楼)1 楼开标室15 付款方式设备达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运行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0%,剩余 10%质保期后无质量问题一月内付清。16 评分标准 综合评分法817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3000 元。2、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17、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 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形式交纳的,按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以下截止时间和地点提交:提交时间:2016 年 12 月 21 日 9:00(北京时间)前交纳提交地点: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市建设路42 号院内东楼)1 楼开标室2.2 采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等其他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账户转出,以其他名义或账户交纳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须在 2016 年 12 月 21 日 9:00(北京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户名: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济宁市运河支
18、行账 号:495101040011510注: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中心账户时间为准。银行资金划转需要一定时间请各投标单位向相关银行了解保证金到账所需的时间,提前到相关银行办理有关手续。2.3 咨询电话:0537-2653217(资金管理部)3、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个工作日内退还。1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及项目说明要求。19 履约保证金 无20 进口产品1、本项目采购设备中的高效液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允许投标单位投标进口产品,其他设备不允许投标单位投标进口产品。2、进口产品是指通
19、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3、其他相关规定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921 知识产权投标单位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招标人无关,投标单位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招标人因此而遭致损失的,投标单位应赔偿该损失。22 特 殊 情 况 因 政 府 采 购 系 统 遭 黑 客 、 病 毒 攻 击 或 其 它 不 可 抗 力 而 无 法 上 传 投 标 文 件
20、电 子 文 档 、 解 密 、 唱 标 的 , 可 以 临 时 改 为 人 工 唱 标23 质疑投标单位如有质疑,可按照山东省政府采购投标单位质疑处理办法(鲁财采201327 号)的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联系人: 杨主任 联系电话:0537-5660513地 址:济宁市任城区任城大道 89 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0537-2930369地址:济宁市高新区菱花南路王子酒店 6 楼 60124 投诉投标单位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按照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投诉处理办法(2004 年财政部20 号令)和山东省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投诉处理操作规程(鲁财库200739 号)规定投诉。25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二、说明1. 招标人“招标人”系指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局。2. 合格投标单位详见前附表。3. 投标单位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3.2 采购代理费: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经与招标人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货物类标准计算全额支付。三、招标文件4. 招标文件组成4.1 本次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目录所列内容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