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项目名称:乐至县海乐鑫鞋业生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乐至县海乐鑫鞋业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一七年八月编制单位: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
2、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目 录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10环境质量状况.16评价适用标准.2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5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35环境影响分析.36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47结论与建议.49附图:附图
3、 1 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 2 项目外环境关系图附图 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 4 项目代表楼层平面布置及项目分区防渗图附图 5 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附图 6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附图 7 项目在生态红线区划中的位置图附图 8 本项目现场照片附件:附件 1 环评委托书附件 2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附件 3 项目执行环境标准的函附件 4 关于四川海辰日化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乐环建函【2013】131 号)附件 5 营业执照附件 6 入园证明 附件 7 关于四川省圣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包装制造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大环函201260 号)I附件 8 环境空气
4、、地表水引用监测报告附件 9 环境空气、声环境质量监测报告附件 17 UV 底漆检验报告附件 10 PU 胶、处理剂检测报告附件 11 废胶桶回收协议0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 乐至县海乐鑫鞋业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 乐至县海乐鑫鞋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张永涛 联系人 胡顺江通讯地址 资阳市乐至县童家发展区第一区域内联系电话 13980000789 传真 / 邮政编码 641500建设地点 资阳市乐至县童家发展区第一区域内备案部门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 局 备案文号 川投资备2017-512022-19-03-204278FGQB-0695 号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952
5、皮 鞋 制 造占地面积(平方米) 8900绿化面积(平方米) 204总投资(万元) 2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66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3%评价经费(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7 年 6 月经度 E1045813 纬度 N301726项目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鞋是人们生活中的必需品,据国家轻工总会统计资料显示,鞋类消费达到个人消费总额的 13%,人均年需求量约 7.5 双;且现在我国鞋业出口量明显提高,市场对于鞋的需求在不断扩大,基于良好的市场前景,乐至县海乐鑫鞋业有限公司拟投资 2000 万元在乐至县童家发展区第一区域内建设“乐至县海乐鑫鞋业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共新建 16
6、条皮鞋生产线,项目仅进行皮鞋制作加工,不涉及原辅材料的生产。项目使用的生产用房为四川海辰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四川海辰日化产业基地一期工程项目已建的 1、3 及 4 号厂房,该项目已于2013 年 10 月 18 日取得了乐至县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关于四川海辰日化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乐环建函【2013】131 号) (详见附件)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2022-19-03-204278FGQB-0695 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立项,同意本项目实施建设。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令第 253 号建设项目环
7、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应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017 年 9 月 1 日)的规定,本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乐至县海乐鑫鞋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我公司(四川锦绣中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受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整理工作。评价单位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状和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后,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报告表。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采用皮革、PU 革为面料生产皮鞋,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制造业中的皮鞋制造( C1952) ,根据产业
8、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本项目建设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项目。另外项目生产使用的各种设备均不属于国家发改委第 9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修正) 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设备。为此,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于 2018 年 8 月 14 日以川投资备2017-512022-19-03-204278FGQB-0695 号文件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要求。3.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外环境概况本项目选址位于童家发展区第一区域海辰日化(四川)科技产业园区内,租用四川海辰日化产业基地一期工程 1、3、4
9、号共 3 栋厂房,四川海辰日化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已于 2013 年 10 月 18 日取得了乐至县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关于四川海辰日化产业基地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 (乐环建函【2013】131 号) (详见附件) 。经现场踏勘,项目周边主要为已建的工业厂房,项目 1 号楼东侧隔文峰东路为待建空地(根据乐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可知,该处空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 ;项目东北侧约 216m 为大业育种生物工程公司;项目 1 号楼和 3 号楼之间为四川省海辰亿惠达制品有限公司(2 号楼) ;项目南侧隔道路约 75m 处为园区倒班楼,约 100m 处为骏富投资有限公司综合
10、办公楼 1 栋,约 249m 为邓家村,约 542m 为柳树河;项目西侧2隔路约 45m 处为骏源国际汽车模具城(在建) ,约 877m 为陈家河村;西南侧隔路约 93m 处为骏富投资有限公司厂房 4 栋,约 480m 为花房子,约 542m 为文峰乡;项目 1 号楼北侧约 10m 为四川海辰乐玉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3 号楼北侧约 7m 为四川海辰日化产业生产线建设项目锅炉房和污水处理站,北侧约 10m四川海辰日化产业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车间和办公楼,北侧约 70m 为 318 国道,隔路约 110m 处为待建空地(根据乐至县城市总体规划( 2010-2030) 可知,目前该处空地用地性质不明,
11、待规划) ,约 247m 为文笔沟村。本项目外环境具体情况见表 1-1 和附图 2。(2)外环境相容性分析项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废气和噪声。项目对废气排放源均采取有效、可靠的治理措施,废气污染物能达标排放;对主要噪声源除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外,还采取了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通过合理的平面布置,通过距离衰减,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故本项目与周围环境具有相容性。另外,项目所在地周围 1km 范围内无公园、学校、风景名胜区、旅游景区、军事管理区、重要公共设施、水厂及水源保护区等,外环境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因此,项目外环境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与周围环境相容,选址较合理。本项目外环境
12、具体情况见表 1-1。表 1-1 项目外环境概况具体情况统计一览表外环境具体名称 方位 距离(m) 人数 备注待建空地 E 35m / /大业育种生物工程公司 NE 216m 20 人 周边企业四川省海辰亿惠达制品有限公司 之间 10m 30 人 周边企业园区倒班楼 S 75m 800 人 员工宿舍骏富投资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 S 100m 55 人 周边企业邓家村 S 249m 60 人 周边企业柳树河 S 542m / 地表水体骏源国际汽车模具城(在建) W 45m / 周边企业陈家河村 W 877m 40 人 周边村庄3骏富投资有限公司厂房 4栋 SW 93m 80 人 周边企业花房子 S
13、W 480m 25 人 周边村庄文峰乡 SW 542m 135 人 周边村庄四川海辰乐玉科技有限公司 N 10m 20 人 周边企业四川海辰日化产业生产线建设项目锅炉房和污水处理站N 7m / 周边企业四川海辰日化产业生产线建设项目生产车间和办公楼N 10m 150 人 周边企业待建空地 N 110m / /文笔沟村 N 247m 36 人 周边村庄4、规划符合性分析4.1 与乐至县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乐至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 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用地为二类工业用地。本项目租用地于 2014 年 5 月 14 日取得了乐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地字第【
14、2014】021 号) ,项目所在区域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同时,本项目租用地为资阳市乐至县童家发展区第一区域内工业用地,项目用地已取得了由乐至县国土资源局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文号:乐国用(2016)选字第 0656、0657、0658 号,表明项目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类型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乐至县城市总体规划。4.2 与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现场踏勘及建设单位提供的信息可知,本项目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取得了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备案号:川投资备2017-512022-19-03-204278FGQB-0695 号) 。项目位于童家发展区第一区
15、域内,乐至县童家发展区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委托西南交通大学编制的童家发展区第一规划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评审,根据乐至县人民政府关于乐至县童家发展区第一区域四至范围和产业定位的批复 (乐府发201536 号)及规划环评报告可知,该园区规划产业为电子信息产业、机械制造产业、食品药品产业及仓储物流产业(3+1)为主。4该园区规划区域内目前有 4 家企业入驻,其中仓储企业 1 家、日化企业 1家、电子信息企业 1 家、汽车零部件企业 1 家(机械类) 。在现有 4 家企业中,仅四川省原酒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白酒储存库项目、骏富电子、森源汽车零部件(机械类)属于园区主导发展的企业,因此四川省原
16、酒联合投资有限公司白酒储存库项目、骏富电子、森源汽车零部件(机械类)与园区的产业定位是相容的;本项目与园区主导产业相不符合,但本项目不属于规划环评报告中提出的禁止和限制发展的产业,因此,本项目在清洁生产的情况下同时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园区其他企业及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与园区具有一定的相容性。因此,本项目与童家发展区第一区域的规划相符。综上,项目建设符合乐至县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童家发展区第一区域规划要求。4.3 与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划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的符合性本项目与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 1-2 项目与大
17、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符合性分析表文件名称 文件内容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 号“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中“(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6 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川办函201642 号)“二、重点工作” 中“(一)强力实施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 ”第 2 条“强力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重点做好石化、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工业行业挥发性有机
18、物污染综合治理。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 2016年度实施计划“二、重点任务” 中“(三)实施工业污染协同防治。 ”第 3 条 “大力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 ”中“编制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清单,建立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名录。实施污染分类治理,完成重点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总结试点经验,推进全市家具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生产能力为年产200 万双皮鞋,项目产生的主要废气为有机废气和粉尘,有机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 收集效率 90)由5 套光催化氧化和活性炭处理系统处理后(总处理效率 90)由 5 根 15m高排气筒排符合5的通知 (成办函201678
19、号)治理;实施 30 家典型行业重点企业综合治理,确保达标排放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 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工序要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实施,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需进行净化处理,净化效率应不低于 90%;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挥发性有机物的车间有机废气的收集率应大于 90%,安装废气回收/净化装置四川省灰霾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二条:生产、销售、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规定的限值标准。石化、有机化工、电子、装备制造、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及其他工业涂装等产生含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或者溶剂,建立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及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台账;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应当在密闭环境中进行作业,并安装污染治理设备和废气收集系统,保证其正常使用。放。5、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资阳市乐至县镜内,根据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 (川府发201645 号) ,项目建设不涉及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划定的生态红线区域,项目建设符合四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生态红线图中的位置详见附图 7。(2)本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