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贵州省脱贫攻坚政策汇编(精要版)贵州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2017 年 2 月2前 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更加扎实地推进大扶贫战略行动,更加有效地解决当前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2 月 9 日,省委、省政府发出2017 年脱贫攻坚春季攻势行动令,确保今年脱贫攻坚再战告捷。为进一步把脱贫政策宣传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政策户户见面,聚焦“1+10” 扶贫政策,再度制作享受对象明确、申报程序规范、审批快捷及时的简明扼要政策汇编精简版,以便干部掌握政策、群众知晓政策,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3(一)易地搬迁扶贫搬迁对象和规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一方水土养
2、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对贫困发生率50%以上、50户以下的自然村寨优先实施整体搬迁。“十三五”时期我省的搬迁规模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30万人。补助标准:我省“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住房建设实行差别化补助和奖励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万元,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签订旧房拆除协议并按期拆除的,人均奖励1.5万元。鳏寡孤独残(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等特困户先由民政供养服务机构进行安置,民政供养服务机构不能安置的,再由政府根据家庭实际人口统一提供相应4的安置房,免费居住,产权归政府所有。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防止贫困
3、农户因搬迁负债而影响脱贫,城镇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0平方米,农村安置的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每户住房面积根据家庭实际人口合理确定。办理流程:自愿申请搬迁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主管部门或实施单位公示搬迁户名单搬迁群众纳入年度实施计划下达年度资金计划搬迁群众享受补助资金。(二)教育精准扶贫享受对象:在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研究生阶段)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和我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5资助项目:除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外,贵州省增加以下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项目:1.普通高中(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 年;(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3)免住宿
4、费,标准为500元/生年。2.中职学校(一、二年级)(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生 年;(2)免教科书费,标准为400元/生年;(3)免住宿费,标准为500元/生年。3.普通高校(1)扶贫专项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6/生年;(2)免学费,标准为本科3830元/生年、专科(高职)3500 元/ 生年。办理流程:1.省内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时直接按资助标
5、准免除国家免学费和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免学费、教科书费、住宿费资助项目的费用。扶贫专项助学金资助项目由学校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通过学生资助卡发放。72.省外学校:已获得过资助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凭就读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农村建档立卡一年级贫困新生凭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具有二维码标识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和录取学校盖章的申请表,在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到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通过涉农补贴“一卡通”或“一折通”发放资助资金。(3) 医疗救助扶贫保障对象:全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资助参合。2017年起,除原规定由民政、卫生计生部门分别资助当年度个人
6、参合(保)的11类人群(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特困供养8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计生“两户”家庭成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以及老年人;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群。)外,对其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当年度个人参合(保)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予以资助,确保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合(保)。2.实施“两提高、两降低、一减免”政策。“两提
7、高”即提高普通门诊和普通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幅度不低于5个百分9点)、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两降低”即降低普通住院和大病保险起付线;“一减免”即经转诊在省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设起付线。3.建立医疗扶助制度。对全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补偿后,自费医疗费用仍然过高,影响其家庭基本生活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脱贫攻坚规划,整合相关资金,对其进行专项扶助,使其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例达90%以上,其中重大疾病患者、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人等重点人群的实际报销比例达到100%。同时,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10(4)社会保障兜底扶贫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对象:本省行政区域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当地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家庭。享受标准:(1)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级统一确定,由市县分年度公布实施;(2)家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保口径)保障人数+ 增发特殊补助金。申办流程:申请(本人或委托村居委会) 调查核实(乡镇、街道)民主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