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第 1 页 共 5 页贵州省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项目设备技术参数应征反馈表商务要求应征单位(盖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 机 电子邮箱参数 同意 修改意见 修改理由1、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及首次验收;2、交货及安装地点:贵州省所有指定地点(乡镇卫生院或社区服务中心)。 3、付款方式和条件:4.1 中标人在完成项目初步验收合格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50%货款;3.2 中标人在完成所有验收及培训工作后 5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 40%货款;3.3 在中标人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内,中标人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中标
2、人建设的各系统和设备运行正常、稳定,各项设施完好。在中标人通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届满 1 年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在接到中标人付款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约定向中标人支付剩余货款。4、技术及售后服务要求(通用要求。招标文件中对各品目有具体特殊规定的,按照其规定)4.1 在产品保修期内,如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保第 2 页 共 5 页证在接到通知后,应在 2 小时内立即给予答复;并派合格的维修工程师在 24 小时内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一周内不能解决问题须提供备用机,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如中标人在接到通知的 4 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
3、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4.2 供应商应在贵州省设立售后服务维修中心(配备不少于 10 人的维修管理团队),建立省、地市、县三级的售后服务网络体系,实现三位一体,全年提供 365 天24 小时服务。4.3 备品备件要求4.3.1 投标人需提供省、地市两级备品备件库的地址及备品备件库清单明细;4.3.2 设备在质保期内,中标人负责因设备本身缺陷或非人为及不可抗力因素所导致各种故障的免费技术服务和设备的维修;设备零部件、除使用人故意破坏以外,备品备件免费维修更换;4.3.3 软件部分终身免
4、费升级;4.3.4 质保期外:只收取零备件成本费用,售后服务维修中心应常备所有维修所需零部件。4.4 质保期: 除招标文件“二、技术参数(规格)要求”明确要求的外,其余为最终验收合格后至少一年,国家、厂家、或者招标文件对设备或配件另有约定更长免费保修期限的从其约定。4.5 除对上述条款进行响应外,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详尽的售后服务计划,计划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售后服务体系、产品保质期内的服务承诺。第 3 页 共 5 页5、验收(通用要求。招标文件中对各品目有具体特殊规定的,按照其规定)中标人在接到用户通知的 1 周内负责对设备进行检验、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并提供安装调试报告。验收内容主
5、要以国家、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招投标文件和双方合同确认合同内容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逐一核查。中标人须为验收提供必需的一切条件及相关费用。5.1 项目验收严格按照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验收程序进行验收。本项目分三级验收。5.2 首次验收要求:中标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将仪器设备运输至各地乡镇卫生院安装调试完毕后,完成对乡镇卫生院的实际操作人员(2 人)的现场培训。5.3 二次验收要求:初验完成后的 30 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完成仪器设备与信息平台的互联互通工作并组织地市级集中培训。5.4 最终验收要求:二次验收要求完成,系统及仪器设备试运行 6 个月后中标人方可提出项目最终验收申请。5.5 其他
6、验收规定:5.5.1 包装:主机、备件、附件、工具、资料等均应装箱,满足设备防潮、防震、防锈等要求,保证设备抵达安装现场完好无损,如因包装不当引起的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责;5.5.2 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如果采购人需要进行现场实验验证,中标方须配合试验验证(包括一定比例的拆机验证),直至完全满足合同要求为最终验收; 第 4 页 共 5 页5.5.3 如果设备需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检定的,须检定合格后方可验收,且检定费用由中标方负责;5.5.4 验收时提供投标产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检验证书、验收合格证及随机附带的交货清单;5.5.5 如果设备自安装之日起,一周内不能正常使用、通过验收,则由卖方
7、换一台同型号的新设备甚至无条件退货,并补偿买方相应损失。卖方提供仪器的详细结构图纸、控制电路板之间的联络图,详细的电子线路图(纸质和电子版),仪器的软硬件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和维护专用工具。6、培训中标人须进行不少于 3 次的免费培训(每次的培训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 1 月)。培训最终达到使用部门 1-2 人完全会使用会操作的目的。6.1 首次培训:交付货物时的培训(现场培训)6.1.1 培训时间:货物交付时培训;6.1.2 培训人数:每乡镇卫生院培训 1-2 人或根据各乡镇卫生院需求进行;6.1.3 培训内容:现场实际操作,由专业技术人员在安装现场对使用医生或技师等实际操作人员进行培训。6.
8、2 第二次培训:地市级集中培训6.2.1 培训时间:地市级卫计部门要求;6.2.2 培训地点:地市级卫计部门要求;6.2.3 培训内容:现场实际操作,由专业技术人员在安装现场对使用医生或技师等实际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人员不限)。本次培训原则上需要保证医院操作人员能独立对设备进行操作和使用。第 5 页 共 5 页6.3 第三次培训:省级集中培训6.3.1 培训时间:各中标人的提交终验后,由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组织各地卫生部门进行培训;6.3.2 培训地点:按贵州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要求;6.3.3 培训内容:现场实际操作,由专业技术人员在安装现场对使用医生或技师等实际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人员不限),第三次培训主要是对前两次培训进行补充,为项目整体进行最终验收提供依据。7、其他要求(必须实质性响应)7.1 中标人须在其设备上喷印“贵州省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全覆盖医疗设备”字样,具体字体、字号、样式、颜色签订合同时由采购人提供,作为交货验收条件之一。7.2 中标人无条件免费开放数据接口,免费接入(及免费升级)我省远程医疗平台、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设备及软件所在医疗机构信息系统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信息系统;开放设备故障代码系统,无条件接入省装备质量控制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