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锅炉系统安全节能标准化管理评价表编号:使用单位 锅炉系统(房)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信箱 锅炉系统(房)地址 邮编 锅炉编号锅炉型号锅炉制造单位 用途运行负荷范围锅炉能效测试机构实测热效率(%)1 2 3 4 锅炉基本情况及效率年总耗煤量(标准煤) t 年总输出热量 GJ年总耗电量 kWh 年总耗水量 t单位输出热量平均消耗燃料量(标准煤) 单位输出热量平均消耗电量 单位输出热量平均消耗水量锅炉系统能耗状况kg/GJ kWh/GJ kg/GJ序号 评价项目标准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要求及评分说明得分 备注1 安全要求 /1、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锅炉安全事故;2、锅炉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符合
2、规定;3、锅炉作业人员均持证上岗。否决项,不符合本规定的,不能参加锅炉系统达标示范/ 2 环保要求 /具有环保部门出具的锅炉污染物排放达标证明文件。否决项,不符合本规定的,不能参加锅炉系统达标示范/ 3 能效测试 /经过锅炉运行工况热效率详细测试,且运行能效达到锅炉节能技术监督管理规程附件 A 的能效限定值要求。否决项,不符合本规定的,不能参加锅炉系统达标示范/ 序号 评价项目标准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要求及评分说明 得分 备注技术档案资料5锅 炉 及 其 系 统 设 计 文 件 ,锅 炉 产 品 、 辅 机 随 机 出 厂资 料 (含 锅 炉 产 品 能 效 测试 报 告 ), 锅 炉 及 其
3、 系 统安 装 、 节 能 改 造 技 术 资 料 、调 试 报 告 、 改 造 与 重 大维 修 后 的 能 效 测 试 或 评价 报 告 (1)缺一项带 号资料的,扣2 分;其他缺一项资料,扣1 分;(2)一项资料内容不完整,或者不完全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扣 0.5 分4 管理制度建立与实施10节 能 目 标 责 任 制 、 岗 位责 任 制 、 日 常 节 能 检 查制 度 、 锅 炉 燃 料 入 场 检验 分 析 与 管 理 制 度 、 计 量器 具 及 检 测 (监 测 )仪 表 校验 与 管 理 制 度 、 锅 炉 及 其系 统 维 护 保 养 制 度 、 锅炉 水 (介 )
4、质 处 理 管 理 制 度、 锅 炉 系 统 用 能 和 能效 状 况 统 计 分 析 制 度 、作 业 人 员 节 能 培 训 考 核制 度 、 锅 炉 及 附 属 设 备经 济 运 行 操 作 规 程 、 锅炉 节 能 技 术 档 案 管 理 制度 、 交 接 班 制 度 、 巡 回检 查 制 度 等(1)缺一项带 号制度,扣 2分;其他缺一项制度,扣 1分;(2)一项制度内容不完整或者不完全符合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扣 0.5 分;(3)制定了制度,但没有得到执行,一项扣 1 分6基础管理(20)记录 5设备运行记录,锅炉水处理记录,设备维修、维护和日常保养记录,计量器具及检测(监测)仪
5、表检定(校准) 证书,人员培训考核记录,设备能效状况检查记录缺一项带 号记录,扣 2 分,其他缺一项记录,扣 1 分 序号 评价项目标准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要求及评分说明 得分 备注7 本体 4本体承压部件、管道、炉墙、炉顶、炉门及看火孔、炉拱、烟风道及烟箱、空气预热器(1)可见部位有 1 处明显损坏的,扣 1 分;(2)炉墙、烟风道漏风的,扣 1 分;(3)每有一处其他问题的,扣 1 分8燃烧设备 3炉排、风室和调风门、 煤闸门及煤斗、挡渣铁、落灰门、炉排漏煤量,燃烧器及辅助设备(1)炉排运转不正常,扣 2 分;(2) 燃烧器及辅助设备运转不正常,扣 2 分;(3) 调风门不灵活,扣 1 分
6、;(4) 落灰门不严密,扣 1 分;(5) 煤闸门升降不灵活,扣 1 分9 辅机 3送风机、引风机、循环水泵、给水泵、给煤机、除渣机、管道保温、吹灰器、除尘器、阀门及其他附件(1)辅机与主机不匹配,一台扣 1分;(2)设 备 运 转 不 正 常 , 一 台 扣 1 分 ;(3)辅 机 调 节 未 采 用 变 频 , 扣 1 分10安全附件及联锁保护装置10安全阀 、压力表、水位表、水位示控联锁装置、超温报警和联锁装置、超压报警和联锁装置(1)安全附件、装置存在损坏或缺项的,本项不得分;(2)带号项显示不正确的,一项扣 2 分;(3)联锁装置动作不灵敏的,一项扣 1 分;(4)超 出 校 验 有
7、 效 期 的 , 一 项 扣 1分11设备状况(40)能效监测及计量装置20汽或水流量表、进口及出口温度表 、过热蒸汽温度表、排烟处氧量表 、排烟温度表 、炉膛负压表、 燃料计量装置 (1) 带号项目缺失或者损坏的,一项扣 4 分;其他项,一项扣 2分;(2)仪 表 的 安 装 位 置 、 量 程 、 精 度不 符 合 标 准 要 求 的 , 一 项 扣 1 分 ;(3)仪表超出校验有效期的,1 项扣 1 分序号评价项目标准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要求及评分说明 得分 备注12管理人员 3主管领导、锅炉系统(房)管理人员(1) 安 全 管 理 人 员 不 符 合 资 质要 求 或 者 不 具 有
8、锅 炉 相 关 专业 知 识 或 不 具 备 燃 烧 、 运 行调 整 方 面 实 践 经 验 的 , 一 人扣 2 分 ;(2) 主 管 领 导 不 能 定 期 现 场 检查 的 扣 1 分 ;(3) 管 理 人 员 不 熟 悉 国 家 相 关法 律 、 法 规 、 安 全 技 术 规 范和 标 准 的 , 一 人 扣 1 分13人员(10)作业人员 7锅炉操作人员(司炉工)、水处理作业人员,培训记录(1) 发 现 不 执 行 操 作 规 程 或 者有 关 规 章 制 度 的 , 一 项 扣 3 分 ; (2) 各 抽 查 1 名 锅 炉 操 作 人 员(司 炉 工 )和 水 处 理 作 业
9、 人 员 ,发 现 不 熟 悉 相 关 安 全 经 济 运行 知 识 、 操 作 规 程 的 , 一 人扣 2 分 ;(3) 锅 炉 操 作 人 员 (司 炉 工 )未经 内 部 节 能 操 作 培 训 , 扣 2 分 ;无 培 训 记 录 或 者 培 训 内 容 不全 的 扣 1 分14安全经济运行及节能工作开展情况(30)运行操作 10锅炉热效率 、燃烧工况、炉膛负压、二次风、 锅炉出力、排烟处过剩空气系数 、排烟温度、灰渣可燃物含量、炉墙表面温度、排污率、汽水泄漏率(1)锅 炉 排 污 率 采 用 炉 外 水 处理 时 超 过 5%, 或 者 采 用 炉 内水 处 理 超 过 10%的
10、, 扣 3 分 ;(2)汽 水 泄 漏 率 超 过 1%的 , 扣3 分 ;(3) 带 号 项 目 达 不 到 法 规 标准 要 求 的 , 一 项 扣 2 分 , 且 不能 被 选 为 合 格 锅 炉 系 统 (房 );(4)锅 炉 燃 烧 工 况 不 良 , 或 者未 为 根 据 负 荷 及 时 调 整 运 行工 况 , 扣 2 分 ;(5)其 他 项 目 达 不 到 由 关 要 求的 , 一 项 扣 1 分序号 评价项目 标准分值 评价内容 评价要求及评分说明 得分 备注15水质处理 6水处理设备、水处理工作、水质自动监控装置(1)设 备 、 工 艺 选 择 不 合 理 , 或 者安 装
11、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 一 项 扣3 分 ;(2)分 析 项 目 未 达 到 规 定 指 标 的 ,一 项 扣 3 分 ;(3)缺 一 项 带 号 设 备 一 项 扣 2 分16 燃料 4 燃料管理(1) 燃 料 在 入 炉 前 未 进 行 计 量 ,燃 煤 没 有 化 验 数 据 的 , 扣 4 分 ; (2) 使 用 的 燃 料 特 性 及 质 量 不 满足 设 计 要 求 , 或 与 燃 烧 设 备 不匹 配 的 , 扣 2 分 ;(3)燃 煤 存 放 场 地 、 储 存 保 管 措施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 扣 2 分17节能状况 6能效评价、节能措施、节能规划(1)没 有
12、每 年 对 锅 炉 及 其 系 统 用能 状 况 进 行 统 计 、 分 析 , 或 者出 具 锅 炉 系 统 能 效 评 价 报 告 的 ,一 年 扣 2 分 ;(2)近 三 年 未 采 取 节 能 措 施 的 ,扣 2 分 ;(3)未 根 据 单 位 安 全 、 能 耗 状 况制 定 持 续 改 进 措 施 的 , 扣 1 分18文明生产 4锅炉系统(房) 建造、使用条件、周围环境(1)锅 炉 系 统 (房 )不 整 齐 清 洁 、 光线 不 足 或 者 通 风 不 好 的 , 扣 2分 ;(2)锅 炉 系 统 (房 )周 围 物 品 堆 放 不整 齐 或 者 道 路 不 畅 通 的 , 扣 2 分19 附加获政府奖励5节能财税政策、专项资金、荣誉称号本 项 为 加 分 项 。 应 当 提 供 县 及以 上 政 府 奖 励 、 节 能 专 项 支 持证 明 文 件 方 可 加 分 。 获 得 其 一即 可 得 5 分合计得分 分有关该锅炉系统(房) 安 全 节能情况其他说明 注:1. 本评价表中 1-3项为否决项,不具体计分,不具备即不符合。表中序号 4至 18项,按照每个项目的验收要求及评分说明进行打分,实行扣分制,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不得负分;部分项目不适用时,不扣分。2. 合计得分低于 95分的,不能作为锅炉系统安全节能达标示范。